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14年12月,总书记视察我市,称赞世业洲“这里的风景比画更漂亮”;专门听取低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汇报,观看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云平台演示,殷切寄语我市“继续努力,为全国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为我市推进低碳发展、生态提升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市作为国家低碳试点优良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深刻感悟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坚持以改革“关键一招”推进生态持续提升,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
一、以改革思维推动理念转变,提升生态意识
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我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改革思维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生态要提升”逐渐成为全市上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近年来,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以贯之的“国之大者”、高质量发展的“紧迫任务”,把推进生态持续提升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增强主动精神。2022年中央启动生态环保督察以来,市委围绕“生态要提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会议推动、专班落实、常态督查、考核问责等一揽子机制,对环保突出问题、河湖长制重点项目整治责任实行清单化推进。2023年,市委主要领导把“围绕低碳发展生态提升深化体制机制研究”作为联系的重点改革任务,率先挑重担、扛重责,专题研究、一线推动生态环保工作23次,以上率下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决破除少数党员干部的懈怠心理、观望心态,让担当作为成为我市干部的“标配”。弘扬“四铁”作风。开展“强化四铁作风抓落实促整改”专项行动,把“铁的决心、铁的意志、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体现到生态环保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对一”量化闭环管理机制,把环保职责、治理举措真正落到基层“最后一米”。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增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敢于亮剑、严查严处。
二、以改革举措加快环境改善,擦亮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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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市倍加珍惜生态禀赋优越的独特“家底”,坚持以改革举措治理生态环境问题,紧盯突出问题重点攻坚,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抓好长江大保护和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从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设立**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观测数据显示,长江**段野生动植物达到534种,“水中大熊猫”江豚达到35头。全面推行林长制,沿江两岸沿线1公里范围内约2.6万亩森林质量提升,累计江滩复绿约12万平方米,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5.59%,初步建成“一带多点、绿美长廊”保护格局。对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涉及我市的65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12个太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均达序时进度。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一体推进长江岸线保护、黑臭水体治理、蓝天保卫战、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五大专项行动。截至2023年末,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项目260个,整治黑臭水体10条,PM2.5年均浓度同比改善3.7%,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国考断面、主要入江支流断面优Ⅲ比例均达100%,长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四级书记”齐抓共管,市、县、镇、村协同联动。2023年6月集中开展“整治攻坚月”行动,要求铁路沿线应清尽清、应拆尽拆、应整尽整,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长效。完成1182个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累计创成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5个、传统村落10个,省级传统村落37个、特色田园乡村32个。
三、以改革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做强生态经济
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我市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坚持以改革创新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使发展的含金量更足、含绿量更多、含碳量更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对7000余家企业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开展“四个一批”、工业“散乱污”等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立绿色制造示范培育库,组织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292个,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7家、绿色园区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聚焦“四群八链”实施“产业强链”行动,着力做大做强绿色产业链。截至2023年末,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产业链应税销售额同比增长分别超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5%、33%。建强载体支撑,推动园区整合优化提升,实施28个绿色循环改造项目,构建循环发展体系。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全省单机规模最大的燃气发电机组。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市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国内面积最大的柔性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顺利并网运行,扬中成为省首家全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打造省级抽水蓄能电站示范基地。截至2023年末,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73.4万千瓦,同比增长18.02%;新增拓展电能替代推广项目52项,累计替代电量6030万千瓦时,共计减碳1296.45万吨。促进低碳技术创新。成立**市低碳产业技术研究院,建成索普化工、华电句容电厂等碳捕集封存利用项目,加快高效高密强适应SiC基光伏并网逆变器、刀片电池铝壳薄铝焊接等高新技术研发。“十四五”以来,低碳技术领域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50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7项。建立市级“绿岛”项目库,新建表面喷涂集中处理“绿岛”项目2个,进一步提升“绿岛”质效。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实施“金山绿金”计划,建立绿色金融“金山”实践基地,创新运用“政策工具+金融产品”,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对绿色低碳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截至2023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1253.87亿元,同比增长62.14%。与省环保集团合作推动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建设,完成官塘创新社区EOD项目市级评估,让金融赋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四、以改革试点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生态治理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厅市共建”改革试点,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我市样本。压实责任链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专职协调机构市县全覆盖,以清单制严明各级领导责任、条块联动责任。优化调整市攻坚办组织架构,深化“污染防治+纪检监察”的“四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实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等重要信息双向互联。发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纳入高质量考核,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纳入对各板块的重点工作考评指标,树立“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的鲜明导向。构建保障体系。出台全国首部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制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这一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出台《**市山体保护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规,构建“1+1+N”的“双碳”政策体系。以“厅市共建”为契机,实现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与省驻**监测中心共建共享,探索“局区共建”合作机制。建成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立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融合战队”,设立“公安驻生态环境警务室”。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建立排污总量管理制度和分级指标储备库,完善并用好市级水权交易平台,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打造特色品牌。持续放大“戴庄经验”示范效应,推广生物多样性农业发展模式,戴庄稻田小动物物种数量近130种,为常规栽培水稻物种数量的6.4倍。完成世业镇“碳中和岛”前期规划方案编制与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江岛客厅”绿色低碳项目,基本实现主要污染物近零排放。在全国首创城市碳排放核算与管理平台,成功举办6届国际低碳大会,启动“碳达峰碳中和八大行动”,低碳城市发展“**指数”等成果影响广泛。加强与三峡集团合作,形成餐厨废弃物与污泥协同处理资源化利用“**经验”。发起“e起节电”、低碳骑行、垃圾分类科普实践等活动,引导群众向“绿”而行,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绿色生活方式逐步形成。迈步新征程,总书记要求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应有之义。我市将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让“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的城市愿景早日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