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乡村振兴领域集中整治安排部署,集中整治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标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解决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整改不到位、举债程序不合规、工程项目违规建设等问题,开展百日集中整治,全面推进信息化平台使用,完善制度体系,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有力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纠正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整治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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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提升(*月*日—*月*日)。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2024年*月*日前报至市级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财政、民政等部门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专班,市级工作专班设在市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采取先易后难,压茬推进。各镇(街道)要结合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和工作节点,建立工作台账,镇村专人落实。市级工作专班实行周统计,月通报的工作制度,确保整治行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的做法。

(二)加强工作协同。市级工作专班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力量支持。各镇(街道)要加强与镇级纪委监委的协同配合,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加强工作调度。市级工作专班将通过实地调研、明察暗访、书面调度等方式,了解各镇(街道)工作进展。同时,市级工作专班要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工作建议,每月*日、*日汇总报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台账》到市级工作专班。市级工作专班将适时对行动缓慢、推动不力的镇(街道)视情况进行提醒、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