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注重成效转化 锤炼党性增强本领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经到了总结经验,转化成效的阶段,越临近收尾,绝不能有“一收了之”“过关就行”的松懈、侥幸心态,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常态长效。要持续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现实挑战中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必要性、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中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紧迫性。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业观,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天的党课,主要围绕总结党纪学习教育经验,注重成效转化,与大家进行交流分享。

一、严格对照查摆,确保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党纪学习教育临近尾声,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三不”问题,常紧纪律意识“这根弦”、常读处分条例“这本书”、常量高压纪律“这把尺”,将党的纪律规矩立在心坎,了然于胸,全面掌握。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时刻绷紧纪律意识“这根弦”,破解“不上心”的问题。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在,莫过于纪律与规矩的严明。必须从根本上在头脑中紧绷纪律意识这根弦,让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的党员干部坦言学习党内法规自觉性不强,认为党内法规与现实工作生活距离较远,“与自己工作不相关,学了用处也不大”,较多干部只在上级安排的情况下才被动学习。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党规党纪的重要性,不是可有可无的约束,而是党性的体现、政治生命的保障。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性洗礼,把牢思想的大门,拧紧精神的阀门,积极主动投入到党纪学习教育中,永葆“慢不得”的紧迫感,努力做到学之求深、悟之求透。要以党规党纪为“尺”量言行,通过党纪学习不断检视自己,不断“自我革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将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行为自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守纪律底线。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的落实。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将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二)常读纪律处分条例“这本书”,破解“不了解”的问题。《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是有效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立场、方向以及言行的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了解不够深入,存在不了解的问题。要破解这一问题,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常读《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成为案头卷、枕边书,全面掌握党规党纪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透过《条例》找到党的纪律的来龙去脉,抓住党章这个《条例》总源头,通过学习党章,砥砺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从而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除了原原本学《条例》外,更重要的是带着感情、透过字里行间,感悟《条例》的思想内涵、微言大义、内在逻辑,把握《条例》的鲜明特点,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让纪律入心入脑。要将党的纪律化为生命的一部分,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用纪律建设来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做到“目不动于五色之惑,心不动于微利之诱”。要把培养“自觉的纪律”植根于理想信念、熔铸于党性修养、体现于实际行动,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用纪律掸去“思想尘”、戒掉“贪欲害”、破除“心中贼”,使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干事创业的伙伴,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毫无例外地守纪律、讲规矩,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以严明纪律、优良作风投身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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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我们要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其丰富内涵,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绩。

(一)为民请命,淬炼奉献之心。讲奉献是党员干部的精神特质,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是党的伟大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国家的繁荣与社会的和谐,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浓厚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只有拿出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底气和魄力,不做表面文章、不急功近利、不沽名钓誉,才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主动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让我们“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日常为民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学习继承并发扬党对人民群众奉献之心,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走出办公室和空调房,到背街小巷、田间地头和政务服务窗口,用群众的语言和群众话家常,在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中察民情访民意,主动去接“烫手的山芋”、啃“难啃的骨头”,持续提升“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意志力,不推诿逃避、犹豫观望,要尽心尽责帮助群众解决“疑难杂症”,在磨砺摔打中练成真本领,成为能干事、干成事的行家里手。

(二)鞠躬尽瘁,淬炼忠诚之心。忠诚是GCD人政治品质的本质和核心,对党忠诚是GCD人一辈子的信仰与坚守,党员干部必须对党忠诚,矢志不渝,必须一心一意、表里如一。忠诚是党性原则,也是第一操守,失去忠诚,党员干部就会丢了“魂”,工作就会迷了“向”。身为党员干部,无论时代怎样变化、岁月如何变迁,都应铸好“忠诚之魂”,把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精神品格熔铸于心、落实于行,以“不变”的忠诚应“万变”的形势,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党员干部要将“对党忠诚”落在实际行动上。一方面,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视党章党规党纪为安身立命之本,要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另一方面,要勤做“政治体检”,常掸“思想灰尘”,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持续筑牢思想根基、锤炼意志信念,真正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在常思常悟里进一步铸就政治忠诚之脊梁。

(三)严于律己,淬炼廉洁之心。清正廉洁是中国GCD人代代传承的红色基因,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是GCD人的政治品格,是融入中国GCD人血脉之中的不变本色。周恩来同志为了革命事业,给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规定了“三不沾”。抗美援朝时期,彭德怀同志曾对一些随意拿取慰问品的人提出严厉批评,并指示管理物资的干部要坚持“保公三诀”……这些革命先辈用实际行动作出了清廉示范。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GCD人的做人之本;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我们要重温老一辈革命家的勤廉故事,从中汲取廉洁力量,涵养“清廉之心”,争作清正廉洁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以党纪为边、以党规为界,时刻把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牢记于心,在立规明纪、知戒守纪中淬火成金、百炼成钢,永葆GCD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和规矩办事,要懂得“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党员干部要有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时常用党规党纪“扫描”检视自身思想举止,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做到喝得下苦口“良药”、听得了逆耳“忠言”,在慎独慎微、自律自身中筑牢“拒腐防变力”,完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严以律己,始终保持一颗廉洁心,时刻自省自警,从而赢得人民良好口碑。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是当前工作的新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做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认真践行群众纪律,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对照《条例》,坚持把思想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深挖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抓好整改,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