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围绕基层基础“强双基”,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体,精准管理为重点,发挥作用为目标,实行“五模式”推动党员分类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和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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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践诺式”管理在职党员,促“在岗有所为”。针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在职党员工作思路不清、能力不强、后劲不足等问题,实行“践诺式”管理,确保在职党员“在岗有所为”。一是年初“承诺”明方向。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小组长等在职党员作为承诺人,年初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明确年度任务清单和目标,按照“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作出本年度“承诺”,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村务公示牌等公布承诺内容、接受全面监督,确保公开承诺不走过场。二是年中“践诺”强履职。由在职党员对照“承诺”内容,结合“网格化治理”“吹哨报到”等工作自觉践诺。比如探索帮代办模式,聘任99名在职党员担任代办员,公布“可代办”事项清单367项,根据群众诉求开展上门服务、陪同服务等便民服务,切实做到群众有所需,党员干部有所应,切实践行为民服务承诺。三是年底“评诺”亮实绩。年底结合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采取个人自评、书记点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对在职党员年度“践诺”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年终考核、绩效工资差异化发放、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认岗式”管理无职党员,促“领岗知所为”。针对村(社区)在家无职党员想干事没机会、想工作没平台、想管事没名分等问题,实行“认岗式”管理,助推无职党员“领岗知所为”。一是科学设岗促“有位”。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无职党员开展全覆盖调查摸底,动态掌握其综合素质、文化程度、技术特长、身体状况等情况,为设岗定责提供依据。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明创建、“强村富民”等工作设置志愿服务岗,采取无职党员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和支部委派3种方式,精准推动上岗,确保人事相宜、人岗相适。二是规范上岗促“有为”。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原则,根据服务岗位特点、党员特长意愿等推动逐一领岗认责,让无职党员“有位”更“有为”。如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空巢老人赡养难、留守儿童照看难、困难群众管护难“三难”问题,创新开展“三个代理”志愿服务活动,设立“代理老师、代理儿女、代理家长”志愿服务岗,组织无职党员领岗认责,开展爱心教育、上门送温暖、走访留守儿童等活动1000余场,持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考核评岗促“有劲”。在工作完成或年终,组织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对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情况共评共议,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吸收为村级后备力量、推荐职业技能培训等挂钩。制定积分兑换细则进行积分奖励,凭借积分兑换物品,通过荣誉激励、物质奖励实现以德换得,促进无职党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三、“跟踪式”管理流动党员,促“流动不失为”。针对流动党员动态掌握难、教育管理难等问题,通过明确专人联系、加强双向共管、鼓励回乡发展的方式,实行“跟踪式”管理,实现流动党员“流动不失为”。一是明确专人联系。采取“1+N”联系制度,明确一名支部党员结对联系一名以上流动党员,通过电话、AAA等方式每月至少与流出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联系一次,及时掌握了解其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建立党员档案实时更新信息,实现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共有133名联络员结对联系282名流出党员,28名联络员结对联系63名流入党员。二是加强双向共管。建立健全与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管”机制,商请流入地党组织将流出党员纳入组织管理,记录其参与组织生活、学习教育等情况,年底寄回作为评优评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及时将流入党员就近编入相应党支部、纳入组织管理,依托党的组织生活深入了解流入党员工作、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通报,实现流动党员有效衔接、共建共管。三是推动担当作为。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学习、汇报一次思想、交纳一次党费、提供一条建议、开展一次民主议事的“五个一”活动,用好AAA群、官网等线上平台,引导其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等,不断提升其归属感和认同感。鼓励政治素质好、有致富带富能力、愿意回乡发展的党员返乡创业就业,及时将有能力、敢担当的年轻党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库进行重点培养,不断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活力。截至目前,共收到基层党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意见建议120余条,流动党员纳入村级后备人才培养20人,其中3名流动党员进入村(社区)“两委”队伍。
四、“关怀式”管理困难党员,促“知暖感党恩”。针对困难党员权利义务体现难、组织生活开展难、急难愁盼解决难等问题,实行“关怀式”管理,针对性做好困难党员关爱工作,让其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一是发展上献余热。按照“政治上尊重、价值上肯定”原则,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组织困难党员通报工作情况、鼓励建言献策,引导其在文明城市创建、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作用。对于有意愿参与、但身体不便的,采取上门征询、电话联系的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全方位助力家乡发展。二是生活上送帮助。明确村干部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结对联系困难党员,定期“敲门问需”建立帮扶台账,通过“网格派单+党员接单”,结合红白喜事必到、重大自然灾害必到、重大意外事故必到、重大疾病住院必到的“四必到”工作,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提供政策宣讲、公益服务、帮办代办、义诊义剪等各类“微服务”,及时解决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帮助走出困境。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微服务”350余次,解决困难党员“急难愁盼”问题500余个。三是思想上强认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困难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行动不便难以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采取送学上门、政策伴读等辅导助学,及时跟进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乡村振兴政策等内容,确保始终跟上步伐。以上门走访慰问、举行表彰仪式等形式,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慰问金等,进一步传递组织温暖,增强其荣誉感、归属感,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五、“改进式”管理不合格党员,促“转化创先锋”。针对不合格党员管理不规范、帮教不及时等问题,实施“改进式”管理,做到拉一把、帮一手,推动其及时改进。一是注重思想引领。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采取谈心谈话、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让不合格党员在思想上“洗澡”、行动上“照镜”,切实强化思想认识、促进限期改正。二是注重结对帮教。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教,明确为期一年的教育转化期,即明确一名村(社区)党员干部进行结对帮扶教育,聚焦存在突出问题针对地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帮教提升,引导其牢记党员身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三是注重正反导向。对能够及时改正错误、工作实绩突出的党员,评先评优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断激发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积极性。对经教育拒不改正、问题性质严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劝其退党或除名处置,全面保障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