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机关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言材料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一、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增强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使命感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凝聚起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政协的本质要求。全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创新协商方式,拓宽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只有不断发展协商民主,才能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三)改革创新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全会指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难题、增强活力。要深化政协工作创新,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政协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人民政协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准确把握全会部署,明确人民政协工作的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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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会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为国家治理贡献智慧力量。要健全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要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探索开展协商式监督。要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只有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才能更好地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坚定信心决心,奋力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一)坚定制度自信,践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会强调,必须坚持自信自立。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制度的独特优势,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要善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协商智慧与现代协商理念相结合,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发展道路。只有坚定制度自信,才能保持战略定力,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保持历史耐心,久久为功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全会指出,到202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80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保持历史耐心,坚持久久为功。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解决当前政协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又要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协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持续深化改革,不断破解难题。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只有保持历史耐心,才能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凝聚奋进力量,同心共筑人民政协事业新篇章。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需要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要调动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共同建言、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政协界别作用,推动形成各界别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只有凝聚起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开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