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的监督职责座谈会讲话资料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但因地理位置、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制约,上级监管模式中的现场监管力度较小。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统筹协调,做好上级监督的“千里眼”、“顺风耳”,充分发挥党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职能,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好对各级“一把手”、领导班子的监督。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和试行“三报告,两套账”工作方式。“三份”即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到市委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络巡视办公室,保证权力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转;汇报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保证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汇报本单位每年进行的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保证存在的问题能够被真正地解决。制定《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备台账》,督促X委书记对科级领导进行廉政谈话,为自己的行为打好廉洁“预防针”。制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管理台账》,督促×县委书记、主要负责人对问题所在的“一把手”及相关人员进行巡视谈话,督促其整改落实。通过上述举措,使监察工作从上到下,从上到下,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力量,推动了层层压实的责任链条,实现了对上级的监督从“远”到“近”。

(二)加强“三个保障”,解决“同级监管“软””问题

长期以来,上级领导对上级领导的“软”是一个“老大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摸索并确立了“一二三”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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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监察对象进行了界定,但对监察职责的贯彻执行力度还不够大。《意见》指出,党委“一把手”是全面管党治党的监督主体,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班子成员作为被监督的客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把手“抓”,纪检监察机关“管”,班子成员“看”的情况。

三、政策建议

一是要加强“一把手”的三权分立与制约,避免其职权的失控与误用。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合理划分“一把手”的权限,改变“一把手”一个人掌控的多个权限,让多个人同时掌控某个权限,从而达到互相制约、互相制约、互相制约的目的。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要从根本上规范“一把手”行使权力和权力的所有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公开体系,突出决策公开和财政公开,推进群众表达,及时将群众最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公布给群众,让他们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要强化党的内部监督,健全党组织内部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党组织内部的互相监督机制。“一把手”要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对个人有关事项,组织约谈函询,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根据有关要求,领导干部要以一般党员的身份出席党组织的会议,并在年度述职述廉会上汇报自己的出席状况。要加强领导干部相互提醒、互相监督的机制,建立通报工作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定期交流,找出存在的问题。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监督,充分利用纪检监察机构的特殊职能。要使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互配合,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加强协调,对各种监管的信息进行集成,对大数据进行高效利用,并对重要的监督事项进行会商研判,对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进行移交,并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让各种类型的监督更为协调和高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组织的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组织的日常监督,促进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职责。要准确、高效地使用“四种形态”,以从严治吏强化制度的刚性,坚决追究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坚决追究不作为、失职失责的。加强纪检监察、监察、派驻和巡视监督的协调配合,健全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