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两手抓,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要素优保障、强服务增便利、强信用重承诺,推动“三化”一流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力打造“三个高地”、推动xx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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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统筹谋划、高位推进。有关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施意见在本区域、本系统落地见效。
(二)注重协同联动。坚持目标导向,按年度滚动出台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台账管理,打表推进。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市州要积极承接,形成工作闭环,共同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
(三)鼓励探索创新。支持省内具备条件地区积极参加国家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领域改革试点,支持各地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建立完善误差免责减责机制,激发各地改革创新动力。
(四)加大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广泛宣传各类惠企政策,确保企业早知早享、应享尽享。健全营商环境案例通报机制,对正面典型大力宣传推介,对负面典型公开曝光,营造齐抓共管、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完善督导考评。对照中国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实现市县、园区和部门“三个全覆盖”。加大对影响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力度,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