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认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大意义
(一)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核心体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着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展开。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问题可能体现在民生项目的落实过程中被克扣、截留资金,或者在政务服务环节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这些看似“小”的问题,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却是关乎他们生活质量、关乎他们对政府信任的大事。我们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就是要将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一揪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从我们的工作中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每一个细微之处。
(二)这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之举。群众的切身利益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到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像一颗颗毒瘤,侵蚀着这些领域的健康肌体。比如在教育领域,可能存在违规招生、收取择校费等问题,剥夺了部分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在医疗领域,可能出现药品采购环节的回扣问题,导致医疗成本增加,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我们进行集中整治,就是要像外科医生一样,精准地切除这些毒瘤,为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驾护航。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查处,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笔资金都能真正惠及到广大群众,让群众能够在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中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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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起严格的整改责任制。明确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和监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此外,要注重从源头上进行整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方式,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不断加大查处力度。要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查处合力。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按照党纪国法的规定,严肃进行处理,绝不手软。同时,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让广大干部群众从中汲取教训。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对于那些不科学、不合理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对于那些缺乏衔接和配套的制度,要进行整合和优化;对于那些缺乏监督机制的制度,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体系。同时,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确保制度能够覆盖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六)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全县集中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同志们,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严谨的作风,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人民群众在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领会今天会议的精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县的发展和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