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党课讲稿: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缺乏细化规定、政策要求模糊、刚性约束不足、制度衔接不够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基层减负工作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提及“‘四风’问题”,强调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到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再到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可以说是打出了一套持之以恒为基层减负的“组合拳”,释放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广大干部轻装奋进的鲜明信号。

一、充分认清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必要性

(一)把握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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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群众路线:始终将人民至上作为行动宗旨和方向指南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中国GCD的执政力量来自人民群众,群众路线是中国GCD工作的生命线。一是践行党的宗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党员干部既要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坚决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作斗争。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将人民至上作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将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评判标准,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主动担当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三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党员干部,要发扬真抓实干的作风,敢于直面问题,敢抓敢管,敢于担责,抛弃私心杂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务,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做“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异化表现,优化党员干部绩效考核机制,避免工作中只关注显性政绩、只聚焦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的任务事项。上级党委政府要用好考核权,避免纵向压力型体制下痕迹主义对基层党委政府的问责泛化,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避免“拍脑袋”决策所带来的治理低效。

(三)完善党内法规:通过制度化手段明确政治红线和组织要求

“党内法规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治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管党治党的关键在于构建起科学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从严依规治党。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构建科学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确保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治党,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二是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的力量,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匡正用人导向,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条例规范,完善党员干部任用制度,净化用人风气,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三是加强党内法规的制度化约束,强化红线意识,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等,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规矩,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划清界限,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领会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