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一是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出台《武汉开发区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武汉经开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开发区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启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二是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出台《武汉经开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汉经开区科技创新人才行动计划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在全国首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持续开展科技型企业“小升高”培育工作,全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6家,入选全国首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库2024年入库企业279家,同比增长65.8%,创历史新高。三是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出台《武汉经开区雏鹰企业备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武汉经开区瞪羚企业备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培育体系,新增备案雏鹰企业133家、瞪羚企业1家,累计培育省级以上科技孵化载体17家。四是加强政策资金保障。拨付科技创新补助资金3.5亿元、兑现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资金4819万元,争取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6项,立项数位居全省第二,争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1.97亿元、湖北省科技创新专项1.24亿元,均排名全省第二。
(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经济支柱产业。一是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成国家级成果转化示范站1个、省级技术转移机构2个、市级技术转移机构4个;促成校企合作和技术交易项目110个,协议金额约39亿元;签约落地科技成果项目15个,协议投资额约36亿元。二是加速重点领域项目落地。积极对接全市“卡脖子”技术攻关清单,组织论证申报8项关键技术攻关需求;围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重大项目招商活动,新引进项目5个,协议投资额达50亿元;为中创新航、东风本田等龙头企业解决用地、用工、融资难等问题10余个;推动远景动力电池、吉利路特斯、迈瑞医疗等重大项目竣工投产。三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新建专业研究所5家、院士专家工作站8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国家级学会服务站1家;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个、国家级检测中心1个;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0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家、“瞪羚”企业1家。四是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举办“创业沙龙”“科学家讲坛”“资本相亲会”等品牌活动30余场;新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家,孵化企业27家;发布第二批“新物种”企业名单,总数达55家;推荐申报市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4家;组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4项。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引领乡村振兴。一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设立农业科技研发专项,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深入开展种业振兴行动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目前全区共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8家、省级11家,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家、省级9家,家庭农场196家;获得“神农杯”二等奖2项、“鄂有味”农产品金奖2项、“斗湖蟹”优质产品称号3个。二是发挥项目示范带动。高标准建设东湖绿色果蔬标准园、高效水产养殖示范园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个;创建全国农村创业园区,获评省级农村电商产业园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深入推进“一村一品”,新增武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家、“一村一品”示范村5个。三是加强人才技术培训。组织各类培训班60余期,培训农业从业人员超5000人次;选派72名科技特派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先后在葡萄、柑橘等作物上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成果40余项,实现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引进推广5条国际先进蔬菜技术生产线、2台套蔬菜智能生产设备和无人驾驶农机装备,助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四)推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提高生活品质。一是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大力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研发与应用;成功获批国家口腔医学数字化种植临床转化中心和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两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辖区医疗机构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等知名三甲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合作97项,累计诊疗量超过7万人次。二是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被确定为全国首批中小学数字教材应用试点地区之一;加大“班班通”设备更新力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班通”全覆盖;被认定为“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实验区”,荣获全国教学信息化示范学校、湖北省教育云大数据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在全省率先探索基于AI智能技术的课堂评价改革实践并在多所学校开展试点示范。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联盟;积极推动环保管家试点工作,入选全国EOD模式试点城市;将硚口区纳入全市“无废城市”建设范围,初步形成以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循环产业链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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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推进实施国家战略,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推进武汉国家研究中心高质量建设,重点发展信息光电子和生物医药等领域,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检测和生物育种等科研能力。加大对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的投资,促进信息光电子关键技术的协同研发和应用,形成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技术和产品。高水平建设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聚焦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和新材料,建设东湖实验室,以及能源安全和网络安全研究院,发展激光智能制造和精密装配平台,打造技术创新和核心技术发源地。高标准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改革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协调各部门职能,实施新一轮规划,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体系,加速未来城科创总部和智算中心建设,推动长江新城光谷片区发展,优化双创载体管理,打造有影响力的光谷双创品牌。
(二)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做大做强创新主体。完善梯次培育机制,建立高新技术和上市企业后备库,提供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支持有潜力的企业上市。继续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计划,构建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格局。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和普惠性奖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和主导产业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鼓励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奖励。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动产学研合作和科研成果市场化。引导科技人员创业或兼职,促进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丰富技术交易市场功能,提升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占GDP比重。
(三)大力推进创新载体建设,提升产业创新效能。推动武汉实验室成为世界一流的科研机构,建设生命健康和地球环境领域的研发平台,增强开放共享,吸引顶尖人才团队。构建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基础设施群,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发起国际科学计划。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产出标志性成果。重组重大科技创新基地,优化科研资源和管理架构,学习国际先进经验。规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解决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争取国家支持。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产业和基础研究需求,提供自主权和发展空间,承担政府科技项目,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四)大力优化创新发展生态,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实施“人才兴鄂”计划,重点发展人才资源,执行中央、省和市的人才工作政策。推进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利用“武汉英才”等政策工具,建立全面的人才服务体系。完善人才评价和收益分配机制,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开展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干部培训,鼓励职业资格考试。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修订实施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建立产权制度和交易平台,探索市场需求导向的定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