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检察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得不够实,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党组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经常,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深,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制约不够到位。检务督察部门对党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安排的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监督,跟进督察少,在执行制度时有面情软、执纪不力的现象。

(二)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少数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停留在大会通报各种违纪案件上,对个别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纠正不及时、不主动,管理上老思维、老方法、老措施,没有很好的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醒警示作用,有的老好人思想严重,怕得罪人,批评干部不疼不痒,导致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松散,作风疲沓。

(三)理论学习研讨不透不深。个别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学习方法单一,领读领学的多,分析讲解的少。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政治鉴别力不强,对一些新政策新法规没有主动开展深层次研讨和交流,导致一些好的政策不能够完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有的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平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把大部分精力和人员用在抓中心工作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有力的指导和督查,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人抓无特色无亮点,陷于被动。

(四)班子引领作用不够好。个别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在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安排部署上不够具体,不够经常,工作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提炼少,考核评估不及时,机制不健全。班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好,对具体事务提要求多,亲力亲为少,安排部署多,亲自督查少,个别领导干部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不在状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重点不明,政治站位不高。

(五)奖惩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在育人选人用人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具体,在“三项机制”运用方面存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对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慵懒散、在岗不作为等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调整,班子成员只注重工作实绩,一味提要求,压担子,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掌握了解不够,班子成员平时主动和党员干部谈心交流少,工作方法简单,用命令下达任务多,事前征求意见少,对工作要求质量高,对干部私事过问少,导致干部职工产生抵触情绪,被功工作,效益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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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基层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领导、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增强班子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扎实开展理论研讨,力争在提升理论素养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打牢高举旗识、听党指挥、对党忠诚的思想基础,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真查真改,自觉接受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增强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基层检察院党组把重实干作为成就事业的基础,做实事作为造福一方群众的追求,求实效作为一切工作的目标,忠诚履职,努力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清新、工作更加务实的党委班子良好形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入一线,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鼓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灵活运用能上能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三种手段、旗帜鲜明的为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又敢担当的干部鼓劲撑腰,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坚持问题导向,深查细照、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结合工作买际,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体制机制,不断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三)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整治“四风”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基层检察院党组,应认真对标对表,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肃查处贯彻执行党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以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整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生冷硬推、“衙门作风”、弄应作假等坚决问费责,形成震慑。建立作风问题责任落实机制、定期排查机制、整改落实机制等,不断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四)夯实党组责任,扎紧制度笼子。基层检察院党组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牢固树立民主意识,大力弘扬民主作风,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确保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和决定,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让机关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班于成员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规范、人人受约束”,定期督促检查,规范权力运行,杜绝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五)全面从严治党,树立良好形象。基层检察院党组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准则”、“条例”,坚决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组总抓、检察长主抓,班于成员分头抓,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夯实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抓好思想教育,警示教育,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政治上坚定,思想上同心,行动上一致。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配强班子,激发工作活力,提高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用好“四种形态”,抓好队伍的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