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全面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先行先试工作方案》相关文件要求,紧扣主要任务,立足县域实际,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探索出了“12345”工作方法(成立一套工作专班、做好两项前期工作、探索三类改革模式、落实四项化解措施、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目前,已完成本轮林改摸底核实面积61.8万亩,占全县上一轮林改总面积的98.3%,全面完成国土“三调”新增林地核查,对村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完成折资量化面积11.4万亩,占任务的40.8%。三个试点村流转林地3300亩,培育森林康养基地1处,建成林副产品营销中心1处,探索发展林下产业1000余亩,为全县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成立一套专班,推动工作开展。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专班、业务指导专班,建立专班成员包乡包村、包业务指导、包工作进度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印发“一方案、一计划、一清单”,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确定了陈院镇半山村、二郎乡庄子村、宋坪乡猫川村三个试点村,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方法、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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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两项前期,工作明晰底数。按照专班化推进原则,通过召开会议、走访调研等方式,全面摸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和历史遗留的问题,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宣传解读政策。对产业大户、农业经营主体、群众广泛开展走访调研,了解有关遗留问题,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建议。同时,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力争让“为什么改、怎样改、由谁改”人知人晓。二是摸清资源底数。以国土三调数据、林权证等为基础依据,建立了资源调查、问题排摸、折资量化等9项工作台账,全面摸清了17个乡镇上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和历史遗留的问题。针对排摸出的林地权属交叉、界址不清、抵押贷款改变用途等5大类4635条问题,逐条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目前已解决问题3851条。

探索三类模式,明确发展方向。结合试点村村级集体林地现状和产业发展的优势、短板,初步探索出了三种林下产业发展新模式。一是“家庭林场+村集体组织+农户”模式。在陈院镇半山村,依托黄山农科家庭林场流转村集体林地725亩,利用林下资源、林间空地、林缘林地等,积极发展林下产业,开办了青崖间森林康养基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林农收入的持续增长。二是“国有林场+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在二郎乡庄子村,充分发挥赵坝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技术优势,联合庄子村成立了林副产品营销加工中心,对接签订林副产品定单,收购群众采集的栓皮、松子、竹子等林副产品,并通过加工食用菌菌棒原料等多种方式,实现森林提质、产业增效、林场和群众增收。三是“国有林场+村集体合作社”模式。在宋坪乡猫川村,由龙凤山国有林场示范带动,指导村集体合作社集中流转群众的集体林地982亩,采取分股不分林的形式,把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发放林票,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119亩,实现了持股收益和林下产业效益的“双提升”。

落实四项措施,推动问题化解。聚焦排摸出的问题,按照“一查、二核、三议、四改”的程序,结合村情林情确定具体解决方案逐一化解。一是追踪溯源“查”。通过调阅上一轮林改档案,详细查阅当时的村级社会经济状况、集体林地现状、确权到户登记情况、林权登记台账等资料,以及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村级林改理事会、相关会议记录等,为化解问题提供第一手依据。二是现地指认“核”。以农户林权证登记面积为依据,组织农户对上一轮林改四至范围,现地指界,落地上图,计算确权面积,农户签字确认,核查结果最终形成集体林改确权颁证工作底图和集体林地矢量数据库。三是集体讨论“议”。按照遵循历史、尊重事实原则,通过召开协调会议、一事一议等形式,对权属交叉、面积不实以及增户分林、经营主体变化等问题,集体商议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开展补充调查、完善信息资料、承包主体变更等工作。四是建立台账“改”。以村为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商议结果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由工作专班跟踪督办,确保各类问题逐项化解。

建立五项机制,保障改革质效。结合我县实际制细化完善了配套政策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以矛盾化解机制“铺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林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和乡规民约的作用,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宣传教育引导在前,矛盾信息掌握在前,协调化解处理在前,确保深化林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以联农带农机制“强基”。以国有林场、村集体合作社等为主体,积极探索流转、入股、托管等合作方式,引导林区群众大力发展“林药”“林禽”“林菌”“林蜂”“林花”等多元化林下经济,着力盘活用好森林资源,健全“群众有收入、村集体有积累、林场有收益”的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三是以生态产品价值机制“增效”。健全完善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以林权证为依据,按照标准足额兑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对公益林保护管理以村为单位实行集体统一管理,按照管护面积发放护林员劳务报酬,并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作为林权流转的兜底要素,实现了林权权利人效益保障和林权价值增值。四是以金融服务机制“赋能”。积极筹划成立国有“林投”公司,以村为单位将集体林地整体打包成“生态产品”进行林权收储。一方面,通过实施造林、抚育、改培等林业生态项目,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产出;另一方面,对收储的集体林进行包装推介,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和抵押贷款,切实解决林业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五是以民事直说机制“聚力”。聚焦林权改革事项和疑难问题,结合**市1234民事直说工作法,充分吸收群众好的意见建议,特别在改革模式、产业发展、利益链接等方面,把效益和风险讲在前,让群众结合地域条件选准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凝聚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强大合力。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