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村规民约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3、全体村民应积极参与本村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的基础建设,需要个人出资的要主动上缴,不得已任何借口拒缴。

4、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5、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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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村民自治章程由村两委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根据有关政策由村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