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题党日制度的基本特性
科学认识主题党日制度的逻辑起点在于廓清制度的基本特性。中国GCD主题党日制度的历史流变深刻影响着制度的现实样态,把握主题党日的基本特性需要深入历史的肌理。中国GCD主题党日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不仅受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学说关于“党内生活”等概念的影响,更根植于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百年历史中。在历史的坐标系中,基于党内法规条文明确规定,主题党日制度展现出如下特性:
主题党日制度具有法规制度约束的刚性。“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中国GCD的主题党日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要求组织和个体共同遵守的规则。在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自“党日”一词出现到“党日制度”、“党日活动”、“党员活动日”以及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党日的概念话语因应形势愈加规范,制度化趋向愈加明显。进入新时代,主题党日作为一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制定型。面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主线,把党支部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基于主题党日活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显著成效,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GCD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主题党日”写入第五章“组织生活”部分并作具体规定。这就从党内法规的高度赋予了主题党日制度意义,将制度刚性与权威牢固联结起来,成为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这种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主题党日召开与参会的义务性、时间相对固定与长效坚持、质量保障与执行落实等方面;这种约束力,面向所有约束对象——各级党组织与全体党员,毫无例外——具有共同的、均等的制约作用。
主题党日制度具有聚焦实践的主题性。相较于其他党内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具有预置“主题”的特定性。2006年6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GCD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强调党员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尽管尚未精准指向固定的“党日”,但已在宽泛意义上首次将“主题”嵌入党员实践活动中。新时代新形势下,“主题”与“党日”两个词耦合起来。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中央要求和各自实际,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2017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指出,“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党日”活动的时代内涵得到丰富与发展。新时代的主题党日实践导向鲜明,基层党组织在设计党日“主题”时,基于本单位工作实际,立足党和国家时代大势,有针对性地结合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会议,大政方针的颁布以及庆祝纪念等活动的举行。例如,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委组织部以“县级统筹”为突破点,坚持县级定题,形成荐题、议题、立题、点题、解题“五步定题法”,确保所定主题“既接天线又接地气”。中国GCD的主题党日制度源于实践,又扎根于实践,联系实际是主题党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激发主题党日活动生命力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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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