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xx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按照要求,市委第xx巡察组代表市委对xx街道党工委进行常规巡察。主要工作任务: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腐败、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四风”隐形变异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着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以及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村组、社区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进行问卷调查,列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机构或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问题。巡察组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

三、组内成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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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巡察情况反馈

巡察工作报告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经市委同意后,巡察组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分层次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反馈。向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由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办负责同志参加;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以大会形式进行,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范围原则上与巡察工作动员会一致。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自签收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应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和个人名义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个人落实情况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有关要求

1.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不配合甚至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积极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汇报。

2.巡察组成员将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客观公正反映被巡察单位情况,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巡察中掌握的工作情况,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做个人表态,不核查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和线索。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