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感悟:永葆家国情怀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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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根据全局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安排,非常荣幸能有机会作“谈纪说法”的分享交流。今天我的交流主题是,原原本本学《条例》,年轻干部要学会“三看”。《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至今已经是第五个版本,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三次修订,它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广大党员的行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自我对照查摆的一面“明镜”。通过学习《条例》,我有三点思考,即“为什么国家这么重视反腐倡廉,以至于十八大以来连续三次修订?”“《条例》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处分方面一系列问题,年轻干部该怎么预防触犯?”“在预防腐化堕落的基础上,年轻干部应该怎么实现个人价值?”。于是,我有了以下三点感悟:

一、要经常抬头向上看,要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早在春秋时期,古人就认识到“廉”与“贪”对一个政权建设的重大影响,《晏子春秋·内篇》记载:“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贪者,政之腐也,民之贼也。”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廉政”概念,倡导以“廉”治国。中国两千年封建历史证明,“吏治贪腐”是一个政权走向灭亡的最大原因。以史为鉴,清正廉洁不仅关乎党员个体的政治形象,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基础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是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总书记指出,要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党和国家事业上的新力军,青年党员干部肩负使命,更要自觉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国家高度看待清廉问题,从个人做起、从小事出发,严于律己、坚守底线,自觉把崇廉拒腐作为必备的政治品格,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党和国家新伟业。

二、要经常回头向后看,要有“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谨小慎微。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总书记曾指出:党员干部“一旦有了‘心中贼’,自我革命意志就会衰退,就会违背初心、忘记使命,就会突破纪律底线甚至违法犯罪”,强调了“修身正心”的重要性。对年轻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守住内心,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反观那些违法乱纪的干部,缺的就是这种修为和定力,无一不是从心里破防开始走向堕落的。在党员警示教育中,贪污腐败分子在忏悔时,最悔恨的莫过于“当初XX事情中没有守住底线,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往往是从思想上的小毛小病、小枝小节和经济上的小偷小摸、小贪小占开始的,最后在“月黑风高无人见”“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富贵险中求”之类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走上一条不归路。说到底,这背后往往都是“心中贼”在作祟。因此,年轻干部要时刻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道理,自觉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了,把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高了,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要经常低头向下看,要有“不积跬步不致千里”的脚踏实地。在致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的贺信中,总书记指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幸福,是当代中国青年必须和必将承担的重任。”新时代新征程,广大青年唯有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才能不负历史使命。作为一名普通的青年党员干部,我们唯有立足岗位、尽心履职,不断给自己“压担子”,才能在磨练中快速成长。结合我的工作实际,我想说,就业工作是实实在在的“辛苦活”,不仅每天有做不完的繁琐日常,还要时不时接一下烫手的山芋、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比如今年,我们争创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又承接了全省“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试点任务,期间经历了多少次点灯熬油、多少次抓耳挠腮,偶尔在忙的晕头转向、思考的头痛欲裂时,难免会有想摆烂、想躺平,告诉自己“就说不会做好了”“就这样吧”“累了、不管了”。但也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的反复挣扎,才能体会到“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喜悦。正是在这样的头痛欲裂、抓耳挠腮中,我们才能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担起使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