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结优化人员配置,打造高效化工作队伍
队伍配置优化改善。根据常规办案工作需求实际,明确审判团队、综合团队人员定额,打造规范化队伍。每个审判团队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架构进行配置,综合团队以“1+N”的架构进行配置,避免出现审判辅助人员与法官比例失调、审判辅助分工混乱等情况。当人员出现空缺、空岗等情形时,及时补充调整,保持动态平衡。
队伍人员双向选择。改变以行政命令分配人员力量的传统团队组建方式,创新实行团队长与聘用制助理、书记员、综合人员双向选择的方式组建团队。在充分尊重法官个体差异及发展趋势前提下,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平行化团队,根据工作人员办案经历、所学专业、性格特长等因素,将法官与案件类型进行差异化、科学化、动态化调剂配比。工作人员可根据个人特长和工作意愿申请加入合适的队伍。截至目前,有标准审判团队17个,综合团队15个。
团队人员动态调整。院党组和人事部门可以综合团队和员额法官针对聘用制人员现实表现,对各团队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议。若发现团队因综合能力不足、短板明显等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形,可指定该团队解散并重新组建。团队成员如出现岗位不适应等情形,可申请退出当前团队,重新选择其他团队。通过人员的动态调整,以选择的不确定性传递危机意识,以人岗相适增强团队的配合度、凝聚力,不断优化团队组合,激发团队合力,实现强强联合、优胜劣汰的团队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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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融通资源。建立人员交流制度,各工作小组可根据实际办案需求,在院领导协调基础上,实现分管口内同类案由的团队之间审判辅助人员的临时性调配,实现“法官+审辅”小团队微调整,以提高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情况。审判辅助人员临时性调配工作仍计入个人工作量,保证工作绩效核算科学、准确。
三、创新考核机制,打造科学化管理模式
建立人员分级考评制度。依据“谁用人谁评价”原则,制定《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办法》,避免“空评”和“乱评”,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人事部门综合团队和员额法官针对聘用制人员现实表现,如提供的业务质效完成数据、岗位职责契合水准、日常管理品行鉴定等决定其评价等级结果,进行团队内和院内排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将聘用制人员按25%、50%、25%的比例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对应的基础劳动报酬每级每月相差300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作用于本年度全年,且作为聘用制人员岗位调整、评先树优、参加培训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聘任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办结案”到“办好案”的转变。
创新团队捆绑考评机制。人事部门、审判管理部门以法官的办案绩效作为基本依据,对团队整体工作绩效进行核算效,实现团队办案、一体考核、成效共享,实现团队绩效最大化。实施团队捆绑考评以来,办案质效持续向好,全部考核指标均位于合理区间,成为全市发改率最低的基层法院,平均办案天数良性位居全市前3,人均办案数量同比增长12%左右,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0%以上。
实施末位培养淘汰制度。院党组和人事部门对本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金鼓励和荣誉授予;对考核排名靠后或在团队长与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组建团队中未被选择的聘用制干警,组织其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能力,待岗学习三个月后进行考核再选择、再分配,考核仍不达标人员将予以辞退。2021年以来,通过考核末位淘汰精减人员46名,每年直接财政支出减少20余万元,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