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政策为大、服务为本、创新为重、人才为要”十项税费优惠政策,按照“组织收入是中心任务、优化执法是关键环节、科技创新是根本动力、便民办税是重要抓手、党建引领是坚强保障”的工作思路,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税费分析研判精准有力
聚焦经济运行动态,加强经济形势和税源状况分析研判,提升税收规划引领能力。强化精准监管,深入推进打击骗取退税工作,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退还。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税源、重点项目税收分析,发挥税收经济蓝皮书和大数据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晴雨表功能。
(二)组织收入方法统筹有序
认真落实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扎实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联合市财政厅积极向省政府反映我市留抵退税面临的问题,全力推动留抵退税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健全完善税费征管协作机制,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有效提升了征管质效。持续深化拓展“项目管家”制度,加大税源监控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地方税管理力度,规范非居民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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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加强税收分析预测预警,科学谋划组织收入。牢固树立依法组收理念,坚决不越权免责,严禁收“过头税费”。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强化产业链税收分析,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强化跨部门协同共治,加快建设和完善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做实做细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加强地方税管理力度,积极推进房土两税合并管理。
(二)以更高标准谋发展,推动税收改革创新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工作。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持续深化“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党旗红”“税心永向党”党建品牌创建工程。全面建成全省首家市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体系。扎实推进“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探索推行举报奖励制度。统筹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智能化行为动因分析和智能化风险管控体系。全方位推进智税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并取得新突破。
(三)以更优服务助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巩固拓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果,着力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完善税费服务协调机制。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探索运用大数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调查评估机制。继续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机关效能建设专项行动、“一案双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廉政教育提醒和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