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发展“家门口的养老院、送上门的养老服务”,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县、街道、社区(小区)并向家庭延伸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省委、省政府把养老服务作为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尹弘书记多次听取工作汇报,要求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进广大老年人福祉。X省长亲自部署推进,强调要把养老服务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委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老年助餐服务等工作。连续多年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老年助餐服务列入省级重点民生实事,纳入对市县综合考核范畴。4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列入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人大常委会颁布《X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设专章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综合性文件,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设施配建、适老化改造、居家探访关爱等政策措施,以条例为法治保障、以规划为引领、以行动为指南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一)聚焦多元供给,完善设施网络布局。一是打造县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刚需,推动县级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全覆盖,建成69家失智照护楼、照护单元,并配建医务室(护理站)。二是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所有市辖区街道和县(市)城关镇至少建有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综合功能。三是广泛布局社区养老点位。整合各类资源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46家,日间照料中心4458个、覆盖95%的城市社区,为社区周边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照护、日间照料等服务。深入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在农村地区建有颐养之家基础上,着力打造农村养老关爱服务升级版,建成区域性中心敬老院377家,利用腾退的农村小学等资源建成“一老一小幸福院”近600个。制定《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推动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儿童之家、社工站等功能融合,满足农村老年人助餐、文体娱乐等需求。
(二)聚焦群众需求,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一是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坚持可持续原则,不搞一刀切、不搞全覆盖,在老年人口集中、助餐需求多的地方布点。推行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中央厨房+助餐、社会餐饮企业+助餐等助餐模式。坚持多元参与,走市场化路子,鼓励社会化经营,并落实养老服务企业建设和运营补贴及水电气优惠政策,精准分类给予老年人用餐补贴,推动可持续发展。全省建成城市老年助餐点1917个,持续提供助餐服务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5534个。二是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3万余张,完成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在提前完成“十四五”任务基础上,今年再支持3万户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推广“线上点单、线下派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模式,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助餐、助行等上门服务。三是推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推进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签约服务,推广热敏灸、健康咨询、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3年全省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74万个,签约老年人456.16万,签约率81.34%。开展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已为126万名提出申请的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上门评估、健康指导、诊疗护理等个性化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四是加强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每年为孤寡、独居、留守、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近400万人次。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等资源,面向老年人广泛开展助餐送餐、志愿服务、银龄互助等服务。
(三)聚焦质量监管,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服务质量管理。将具备登记条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备案管理范围,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满意度测评。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试点运行全省养老服务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已上线养老机构监管和备案、高龄津贴申请、居家上门服务等功能模块。二是强化标准引领。已发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等7项省级地方标准,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标准技术支撑。三是创新运营服务模式。采取公建国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灵活多样机制,探索“机构+中心+站点”的运营服务模式,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交由专业机构运营,有效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支持省属国有企业长天康养在省内布局居家养老服务点46个、社区养老服务点12个、老年食堂4个。引进一批品牌企业,培育了本土企业1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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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所需、所急、所盼,协同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研究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持续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
(一)多渠道增加设施供给。科学编制养老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合理布局养老点位。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要求,民政部门参与配建养老设施项目的联合验收,对未按照要求配建的居住区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在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中,利用存量资源改建、置换、腾退等方式逐步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机构专业照护服务资源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年底前,推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失能失智专业照护机构,积极培育社区老年认知障碍专业服务机构。强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新增40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新增500个城市老年助餐点,打造450个“一老一小幸福院”,引导建立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运营模式与机制。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年底前新增30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3万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及社会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拓展助洁、助浴、助餐、助医、助急、助行等居家上门服务,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探索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护理指导等。
(三)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常见病诊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支持医养签约服务。加强护理能力建设,年底前全省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9%以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到2025年,打造30家以上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采取以大带小、1+N的连锁化模式降低运营成本。培育和引进一批居家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市场主体。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发展“智慧养老”,争取年底前上线全省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集“政务+服务+监管+数据”“线上线下”综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