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法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要深化司法理念更新,推动系统施治。重视基层社会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治理,是D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传递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思路。对此,我们要切实转变思路,明确社会治理不是法院一家之事,在裁判纠纷和推动治理的双重职责中锚定航向,有规划、有重点地参与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进程中。坚持D的领导。主动融入D对社会治理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D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争取D委支持,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解决法院办理重大案件、化解综合矛盾、处理信访问题中的实际困难,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的效能优势。深化内外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吸纳各类治理方式优势,将更多法治力量融入引导和疏导端。统筹解纷资源,做实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指导,发挥“法院﹢N”合力,实现诉调有机衔接、统筹联动,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注重源头发力。进一步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工作重心向前端延伸、向基层倾斜、向一线下沉,最大限度将各类风险防范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及时研判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涉诉信访等热点难点,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报告,实现纠纷预测、预警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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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激活司法溢出效应,推动由案及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法治思想的重要命题之一,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规范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切实找准并把握好司法定位,不断提升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及一些多发的普通案件,要敏于把握安全因素、落实安全要求、防范安全风险。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对类案、批量案件的政策把握,根据罪刑轻重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实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释放破产制度效能,助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在办案中统筹做好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府院联动,尤其加强对涉科技创新案件的组织领导力度。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审慎适用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要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在审判工作中做实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依法审理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纠纷,审慎办理涉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更好更快兑现胜诉权益,扎实推进“有信必复”,切实以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

第三,要提升司法管理效能,推动以制促治。法院不仅要依法办案,更要实质性解决人民群众的每一件纠纷。从这个层面上说,法院既要融入外部治理格局,也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管理效能,让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从而带动社会法治化转型。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充分把握审判权运行规律,以落实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数据会商研判机制为抓手,针对性解决审判质效突出问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实质化开展案件阅核。运用“法答网”、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平台,加强条线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将“管人”和“管案”有机结合,推动全员考核制度落地,倒逼提升办案、监管的质量、效率、效果。推进诉讼解纷实质化。注重对社会的深刻理解,对公众情感的准确把握,在执法办案中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善用精用调解方法,根据不同案件特征、不同当事人特点,灵活采取面对面调、背靠背调、委托调解等方式。准确运用诉前保全制度,坚持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推进办案手段数字化。推动司法办案各个环节数字化,实现数字储存、数字行权、数字留痕、数字追溯,提示办案风险,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审判、管理方式重塑性变革。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整合法院内外数据资源,发掘和释放数据潜在价值,立足更高维度、更广视角审视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第四,要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推动长效常治。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表征是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以公正裁判引导树立行为规则,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通过鲜活的案件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坚持依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深入挖掘司法案例“富矿”。案例是法治的“试金石”,要强化办案精品意识,以培育典型案例为抓手,用好法院公众号、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发挥案例在宣传教育、释法说理等方面的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小案件、大道理”,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一判了之,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进行深入研究,找到引发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向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

同志们,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持续推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周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