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控哨点监测
一是广布哨点,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及时筛查、信息登记、报告、治疗和转诊发热患者,提高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发现与预警能力。二是追踪溯源,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报告追踪制度,在县级医院设置规范的预检分诊通道和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有效建立不明原因传染病会诊制度。
(二)重点传染病监测
一是健全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健全不明新病种直报机制。二是狠抓落实,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以霍乱、手足口病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一旦发现疑似,立刻采集直送市疾控中心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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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全县各级医疗机构或集体单位发现疑似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均立即报告县卫健委和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县疾控中心立即派应急小分队1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流行病学史、疫苗接种史、临床检查结果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等现有证据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采集相应的标本进行检测,根据风险研判,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制定《x县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县疾控中心联合公安、通信、大数据中心、镇卫健办等进行流调溯源,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包括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卫生学处置等)。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协查专班,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密接、次密的协查,随时应对突发疫情处置。县疫防办落实传染源控制、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隔离管理、社区(村)管控、消毒、人物同防等防控措施。
2022年发现处理x起聚集性疫情,均为甲型流感聚集性疫情,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