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履职践诺”承诺书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1.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开辟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做到“当场收”、“马上立”。

2.聚焦主责主业,保护市场主体。妥善迅速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3.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在保障胜诉企业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机动灵活的执行措施,维持企业“造血”功能,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着力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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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行预重整制度。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办理流程,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府院联动,推行预重整制度,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5.主动深入企业开展司法服务。延伸涉企服务职能,常态化组织员额法官通过调研走访、普法讲座等形式,为企业开出法律处方,努力满足企业急、愁、盼的司法需求。

6.切实规范干警司法作风。文明接待当事人,坚决杜绝“冷、横、硬、推、脱”等不良作风,规范服务态度、服务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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