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统战部门政治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要确保党对统战工作全面领导。”中央统战部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原则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从政治高度审视统战工作,做到越是做党外人士工作,越要心中有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统战工作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到研究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定、解决重大问题都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把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部务会会议“第一议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到两次集中学习。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着力整治“灯下黑”,扎实开展“学查改”,推动党建和业务“两融合”,把党的全面领导系统落实到机关党建各方面,把党中央部署要求完整准确体现到统战工作全过程。
始终把坚决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统战工作“第一政治要件”。制定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法和督查工作流程,每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形成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动态销账、定期复盘的督查工作闭环,持续跟踪问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始终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的重要载体。结合统战部门实际,确定“五个模范”创建目标,引导党员干部做践行“两个维护”的模范、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模范、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模范、工作作风务实严谨的模范、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模范。开展业务政策“一口清”、办文办事“零差错”、工作业绩“创一流”等活动,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和典型经验交流会,使创建过程成为提升机关党建质量的过程,1个部门被评定为2021—2023年度“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标兵单位”,3个部门被评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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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督执纪。深刻吸取崔茂虎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教训,严肃查处李春光、张薇等案件,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着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扎实开展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突出监督专责,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加强统战领域设租寻租空间和廉政风险排查,坚决防范和查处在联谊交友中亲清不分、以权谋私、清廉失守、腐化堕落、甘于被“围猎”等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突出问题导向和政治巡视定位,扎实开展内部巡视,着力发现纠正政治偏差,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中央统战部领导班子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确保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取得实效。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召开部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以部名义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部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部务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建、纪检工作汇报和一次系统单位党组工作汇报,与驻部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开展一次会商,贯通落实“两个责任”。部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分管部门单位党建工作、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开展一次监督谈话、每年为所在党支部或分管部门单位讲一次专题党课、每年至少参加一个分管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同时,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党支部和一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经常性督导。
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加强和改进统战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健全规范机关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机关纪委全委会集体议事制度,发挥“两委”委员作用。修订实施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既考核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也考核整个党组织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严肃约谈年度考核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每年举办新任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等培训班,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