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总书记强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要优中选优、讲求质量,不能拔苗助长,更不能降格以求。好干部是选拔出来的,也是培育和管理出来的。”因此,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扎实有效推进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不断修订优化干部监督措施,打好干部监督“组合拳”,干部监督制度逐步健全、措施更加有力、效果越加明显。
一、强化教育引导,把好“思想关”
“欲事立,须是心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必须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干部管理监督的思想基础,提高干部监管能力,才能更好引导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主动自觉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市直机关工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好政治监督标尺,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督促各级干部切实扛起政治担当,始终把督促领导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首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政治监督作为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责、摆在首位,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是学思践悟走在前。通过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党风廉政党课、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等方式开展干部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领导干部在行动上带头做到自重、自律、自省。二是强化引导筑防线。充分利用市直机关工委门户网站、学习强国APP、中国保密在线网站、普法教育知识竞赛等平台载体,积极宣传、推送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法纪观念。创新开展市直机关党支部纪法教育微课堂、党支部纪法教育案例(经验谈),聚焦党员干部一不留神就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和日“犯”而不觉的错误言行,充分发挥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作用。三是提升能力强素质。深入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推动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开展长三角干部人才交流,加大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市直党校调学,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培训和考核,有计划安排机关公务员参加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委年度综合考核等中心工作。不断培育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品行和良好职业操守,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二、紧盯“关键少数”,把好“权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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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岗位关键、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如果无法坚守底线,就容易让其违纪违法行为产生催化、连锁反应,不断传染蔓延,甚至可能导致系统性、“抱团式”腐败。市直机关工委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狠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制定《干部人事工作风险点及防控举措》,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干部履职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内容,对“一把手”有针对性开展集体约谈或谈话提醒,推动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单位(部门)督查内容。一是“全覆盖”考核。通过选拔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交流提拔担任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副职等途径,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力量配备。规范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从领导班子发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素质、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了解掌握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履职情况。二是“全过程”监督。统筹党内各项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新提拔、进一步使用或平级交流的领导干部、直属单位新调整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开展回访回评,近距离了解干部在“大局大事”“大战大考”中的政治担当、政治表现、思想动态、履职尽责等情况,促进思想共识、激发工作活力。三是“全方位”了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合力,及时了解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事项办理情况。发挥家庭、社会、群众多角度监督作用,通过进家门、拉家常、听意见、送温暖等方式,深入了解受访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准确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作风状态、生活常态,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四是“全周期”管理。完善干部评价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牢实干实绩导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兼职、出国(境)、离职后从业管理、“裸官”管理等规定,健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常态化管理机制,增强干部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坚持“全程纪实”,把好“选任关”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选人用人监督是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保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聚焦好干部标准,突出选人用人导向监督,强化把关责任,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从源头上保证从严从实用准干部。市直机关工委始终将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选任全过程,以强有力监督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坚决执行“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制度要求,确保选任标准严格、过程严密、程序规范,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一是广泛考察精准识别。广泛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及机关内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建议,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部门、所在党支部听取意见建议,适时使用延伸考察等手段,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深化干部政治素养考察,注重加强在理论素养、战略思维等方面的考察,推进谈话调研、一线考察识别、综合分析研判“三个全覆盖”,实现具象化、精准化考察识别。二是细化程序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重要作用;细化完善提拔和进一步使用人选的推荐考察程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纪实监督。三是紧盯重点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岗位、有苗头性问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紧盯资金决策权、政策执行权、选人用人权等廉洁风险点,多渠道、常态化了解干部日常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延伸监督触角,用监督质效促进用人精准。
四、注重“严管厚爱”,把好“纪律关”
领导干部需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发扬斗争精神,练就斗争本领,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市直机关工委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制度,筑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防火墙”。一是强化抓早防小。加强对领导干部细微处、私底下、无人时监督,通过每季度开展一次干部日常行为表现情况报告,每半年开展一次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干部走访,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言行、组织原则、群众路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行为进行深入了解,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及时帮助干部纠正不足,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日常调研、干部考察、任前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公务员年度(平时)考核、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举报查核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领导干部思想动态、履职实况、道德品行、纪律作风等情况,及时对干部“咬耳扯袖”、教育提醒,及时采取提醒谈话、书面函询或诫勉谈话等方式将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三是延伸触角管控。加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广泛收集并核实反映干部的各类问题及线索,加强培训指导,严肃重要事项报告纪律,通报典型案例,推动干部对党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