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一)整肃基层作风问题,强化群众监督机制。一为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我们全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专门成立协调小组,以精准施策驱动全面治理。截止目前,已查办38件扶贫领域有关案件,处理涉及人员4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目前仍有9项问题在督办整改中。我们聚焦民生,针对区域总支,完成了112件“微腐败”问题的综合整治。二扫黑除恶力度不断加强,整治“保护伞”得到实效,依托“六清”行动,我们在“线索清零”、“逃犯清算”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通过实施“一案四查”,已查实并侦办涉黑腐败及“保护伞”案件17件,法院宣判惩处28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批评60人,开展警示约谈22人,并责令6人提交书面检查。努力确保处置精准并一查到底。三强化社保低保排查,促进行业规范。专项会议定期召开,以协调多部门合力推进城乡社保低保问题整治,旨在摸清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底数。经综合排查,共发现并纠正52项违规低保问题,追回不当补助共计75万元。查处违反规定人员14人,其中行政处罚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四强化民生“微腐败”整治,突出重点。坚持精准与有序原则,我们以群众最为关心的领域为中心推行“民心守护”工程。已查实并处理“微腐败”案件29件,给予党政处分12人,公开通报9起典型案例。今年已落实班子联点包案机制,解决了多个难题。
(二)领会重大意义,狠抓落实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导。我们重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增强政治判断力和执行力为导向,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政治上的高度自觉。制定整改清单,并在省委、市委安排的重点工作中落实细化。强化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以村(社区)“三资”管理为突破口,我们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查处虚报侵占等问题30余件,收缴违规款项累计40万元,进一步深化完善基层治理和防控体系。整合多方力量,增强监督实效。通过市级督导、县级跟踪、乡级监督三级联动,构建无缝监督网络,并联合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监督,确保专项整治下沉基层,见成效。
(三)突出治理重点,巩固整治成效统筹安排,全力促成正风肃纪。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机制,形成合力直抵各个盲区,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见实效。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中引入社会监督,升级设计监控机制,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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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跟党中央部署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采取系统观念和精准施策,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构建让群众满意的基层纪委监委。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整治不正之风和打击腐败问题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确保监督检查环节全程跟进、精准高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以更加有力的监督措施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帮助他们深入铭记初心使命,勇担责任,积极抵制不良风气,倡导和践行新风尚。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要作好先锋模范,以提高队伍的创业干劲和工作热情。发扬先锋模范,支持担当作为。
(三)支持担当干事,增强干事氛围。保护干部热情要提升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鼓励和保护那些勇于担当、责任心强的干部。通过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激励机制,激发干部主动性,使党员干部队伍始终具备创新活力和奉献精神,为推动工作提供坚实动力。通过上述举措,我们力求在完成党中央赋予的任务同时,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为广大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