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积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政、退役军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众关切,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民政和退役军人工作实现新突破。成功创建了全省一级养老机构1家,获评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尊崇军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乡村振兴组二等奖,全省双拥模范县等荣誉。
一、2024年工作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紧盯重点群体,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更加坚实
一是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按月定期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依托数字民政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定期开展数据交叉比对,从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因灾等多重维度识别遇困群众,动态掌握未纳入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情况,确保尽早发现、及时救助。按上级文件要求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从1月份开始计算补发金额。今年以来共新增纳入低保对象277人、特困人员39人,给予临时救助219人次,发放低保资金1596.3035万元,特困供养资金402.851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4.1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71.8万元,残疾人生活照护补贴5.4万元。
二是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政策保障到位。及时、足额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024年以来发放优抚资金345.34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生活补贴审核审批18人。积极落实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对年度身份核查、伤残退役军人医药费的补助、优抚金的发放等优抚工作,既从严把关审查,又加快审查速度,深入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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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度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奋力推进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民生福祉,夯实社会保障基石。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政策衔接,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救助质效,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补助标准、资金发放办法,各类救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惠民系统社保卡发放,有效提高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资金管理。积极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为部分领取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购买医疗补充保险,和县人保财险公司签订部分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合同,为领取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提供更多的医疗保障,解决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生活窘迫的现实问题。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兜牢兜准民生保障底线。
(二)聚焦品质升级,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积极宣传加大开展时光益站工作,全力打造“一老一小幸福院”,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特殊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居家困难老人生活质量。重点支持10个农村幸福之家示范点,加快2个乡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力度。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服务标准和内容,不断提升机构照护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结合城区街道设置,及时跟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县城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聚焦便民利民,深化社会事务管理。围绕“三满意”目标,建立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意向性岗位数据库,妥善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坚持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工作,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全体退役军人投入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树立身份荣誉就是品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探视巡访工作,精准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采取有效关爱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提升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墓地与农村公益性墓地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加强殡葬服务监管,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入开展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倡树文明新风。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推动新建道路命名工作,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拓展慈善募捐内容渠道,开展金秋助学、“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推动慈善资源向基层困难群众倾斜。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全力提升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