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未成年保护暨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安排意见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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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全县未成年保护暨妇女儿童有关重点工作安排如下,讲得不到的,以奕辉县长安排强调的为准。

第一,要认真做好两个规划的检测评估。2022年,我县印发了《全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全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这两个《规划》是全县妇女儿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但从现在起距2025年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县妇联和县统计局要牵头做好这项工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把“两个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两个规划”的年度监测。

第二,要着力提高妇女儿童素质。要广泛深入开展妇女思想政治教育,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女童的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持续扫除女性青壮年文盲,杜绝产生女性青壮年新文盲。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女性技术技能人才。教育部门要推动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努力保障每一个儿童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儿童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机会,增强体魄,提高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为未来培养更多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第三,要全面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纲要、我县规划和相关法规文件中关于妇女参政议政的政策和措施,按照县委部署要求,依法确保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女性比例;重视培养妇女人才,特别是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承担更重要的职责,发挥更大的作用。强化困难群体帮扶,对脱贫家庭女大学生、易地搬迁安置点妇女、大龄低技能妇女、低收入家庭妇女及其他特殊困难妇女,要分类加大帮扶力度,多措并举帮助解决就业困难问题。要支持巾帼经营主体发展的优惠措施,在项目申报、技能培训等方面大力支持。大力发展公共卫生事业,逐步改善妇幼卫生医疗服务条件,进一步扩大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范围,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保健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积极探索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的方法和途径,有效控制出生缺陷率,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要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对妇女儿童拐卖、暴力、性侵等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加强对酒吧、网吧等场所的监管,持续抓好预防校园霸凌、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溺水预防等工作,持续开展好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霸凌、预防网络沉迷等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为妇女儿童营造充满温情的家庭生活环境。

第四,要筑牢家校社三位一体的未保防线。一是家长要依法承担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勤俭节约、遵纪守法,引导其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行为习惯,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得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妇联等单位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对督促其履行职责未果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要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二是教育部门要筑牢学校保护阵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抓好青春期教育,将性教育及性侵害防范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强化未成年学生对性侵害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指导、督促中小学校抓好心理健康教育,上好体育课和法治、劳动教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积极开展集体活动、课外活动。学校在寒暑假等假期开学和放假前后、重要考试前后等特殊时段,要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条件。政法机关要加强对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的指导,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向学校派驻民警或干部协助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思想道德、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依法保障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实际突出职业技术教育,提升教育质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对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猥亵等性侵犯罪,兜售迷幻药物以及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违法犯罪,制作、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牟利犯罪,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快侦快破快判,强化打击震慑效果。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和未成年人独自居住的出租屋管理,对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缺少亲情关爱、亲子关系不和睦、社会融入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牵头,村(居)负责,督促外出务工的未成年人父母至少每周与孩子联系交流一次,督促流动儿童父母增加陪伴孩子的时间,融洽亲子关系。各乡镇(街道)要每月定期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一案一倒查”制度落实到位,对苗头性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及交办、督办,增加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