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为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5号)及《**年**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甘农财发〔**〕4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生鲜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相对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管理运营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区域与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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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验收考核。8月25日前,建设单位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完成验收工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及验收表》为验收依据,根据工程完成后实际测量库容、验收结果(可将合法收益、普通发票和完整建设记录等作为验收凭证)以及实际生产运营效益确定奖补资金额度,并兑付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公示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发放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助资金必须兑付给建设主体,严禁兑付给联建单位、承建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局及10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设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取得建设实效,大力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水平。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保鲜存储设施用地纳入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对在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示范。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发布最新项目政策和建设要求,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及编写简明实用手册、明白纸等方式,帮助建设主体掌握技术参数和建设标准,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各乡镇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切实提升政策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