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终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xx年以来,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重要指示,坚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一、工作总结

(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牵头起草《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xx年x月,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确定“十四五”期间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年增幅不低于x.x%,城市低保标准年增幅不低于x%;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xx%,且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x.x倍。各地贯彻落实要求,目前已全部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

(二)持续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兜底保障政策文件,指导各地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建立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截至xx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xx.xx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xx.xx万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x.xx万人。

(三)稳步提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水平。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为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专门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为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一次性增发xxx元、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增发xxx元、特困人员一次性增发xxx元,有效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打造“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服务品牌,搭建服务困难群众供需平台,解决一批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全省为xx.xx万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与xx.xx万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定照料护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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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xx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继续以xx为指引,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一)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确保xx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xx%,且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x.x倍。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适时开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评估。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积极鼓励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xx%。疫情防控期间,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指导各地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完善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