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守政治站位,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持续强化党的建设,着力正风肃纪,为司法行政事业的稳健前行筑牢了坚实根基。现将2024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
(一)思想引领固根基,政治建设强担当。一是深入研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15场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讨20余次,参与人数达300余人次。通过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结合实际学,深刻领会全会的丰富内涵与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使命与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稳步推进。二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局机关内部学习刊物等载体,构建多维度学习矩阵。党员干部人均“学习强国”年度积分超4000分,局机关编印学习资料10余期,分发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定期开展思想政治专题讲座5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解读,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提升政治素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5次、党小组会30次,高质量讲党课6次。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80余条,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显著增强。
(二)组织建设筑堡垒,队伍发展添活力。一是优化党组织架构。依据工作实际与党员分布状况,对部分党支部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新增设党支部2个,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的职责与分工,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以充分彰显。二是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全年共接收预备党员8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举办党员培训班3期,培训内容涵盖党的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多个方面,累计培训党员200余人次,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共进。积极探索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开展“党建+法治宣传”“党建+法律援助”“党建+社区矫正”等系列主题活动10余次。通过党建引领,激发党员干部在业务工作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
(三)纪律规矩挺在前,廉政建设筑防线。一是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将党纪法规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开展党纪学习专题讲座4场,知识测试2次,参与测试人数达250余人次,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入脑入心,增强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梳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50余个,针对不同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80余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如在法律援助资金审批、社区矫正执法等方面,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与监督制度,有效预防廉政风险的发生。三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全年开展廉政谈话40人次,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收到的5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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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思想教育,提升政治素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系统全面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研讨班、专家辅导讲座、线上线下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开展学习成果转化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将全会精神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与实际行动。二是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将党纪国法学习纳入常态化学习教育体系,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党纪国法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研讨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与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能力与水平。三是创新思想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学习平台。开发手机APP、AAA小程序等学习工具,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满足党员干部个性化学习需求。建立学习社区,鼓励党员干部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学习经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思想教育的实效性与感染力。
(二)夯实组织基础,打造坚强堡垒。一是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织设置,优化党支部班子配备,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提高其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二是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找准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融合点与切入点,探索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开展“党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项目化建设,将党建工作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等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党建引领推动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标准与程序,注重从司法行政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根据党员的岗位特点与需求,开展分类别、多层次的培训活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关怀机制,表彰奖励优秀党员,关心关爱困难党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与荣誉感,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严格纪律约束,筑牢廉政防线。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结合工作实际与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风险点清单,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如在司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留痕管理,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内部监督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展厅等,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如廉政书画展览、廉政征文比赛、廉政文艺演出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传播廉政理念,弘扬廉政风尚,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四)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是巩固基层减负成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精简文件会议,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与会议规模,提高文件会议质量。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事项,建立健全督查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丰富法律服务产品,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五)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对现有党建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建设等制度,确保党建工作制度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加强对党建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制度执行考核评价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二是完善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廉政教育等制度,构建严密的廉政建设制度网络。加强对廉政建设制度的宣传解读,提高党员干部对制度的知晓率与认同感。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保障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完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作风建设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建立作风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建设,确保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