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垄断行业的特点
第一,垄断性。自然垄断行业一般都是规模经济较明显的行业,即规模大、生产成本低。如煤气公司需输送煤气,就必须铺设管道,而铺设管道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但一旦铺设完毕,向管道泵注入更多的煤气则不需要更多的资金注入,以至于边际成本趋向于零。同时,自然垄断行业有大量的“沉淀成本”,即资金一旦投入就难以在短时期内收回,也难改为其他用途。如果多个企业之间进行竞争,势必导致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因此,一般要求由一家企业进行垄断性经营。
第二,公益性。自然垄断行业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它所提供的私人边际效用小于其社会边际效用。如电力产业所提供的效用,就不仅仅为电力消费者所享有,而且还对整个社会的生活和生产、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不可选择性。由于自然垄断行业的经营者一般都是唯一的,因此对消费者来说,这些服务具有不可选择性。要么接受经营者确定的交易条件,要么就不与其发生交易关系。
第四,部分业务具有可竞争性。并非自然垄断行业的所有业务都具有自然垄断性,有些业务是可竞争的。如电力业包括电力设备供应、电力生产(发电)、高压输电、低压配电和电力供应等多种业务领域,这些业务中只有高压输电和低压配电属于自然垄断业务。而电力设备供应、电力生产和供应则属于竞争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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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将实现一定程度的退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是国有企业股权兼并、重组、并购的多元化过程中,是否以市场化为导向来进行决策,是否存在为了实现股权多元化的“政绩”,而违背市场规律的情况。二是国有企业股权兼并、重组、并购的多元化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三是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结果是否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多元制衡和科学决策,是否仍然存在原来国有资本“一股独大”造成的经营管理机制僵化的问题。四是股权多元化改革是否按照国有企业个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是否存在由于“一刀切”导致国有企业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领域控制能力弱化的问题。
(四)工资性收入审计查
在自然垄断行业企业中,普遍存在高收入、高福利、高阶层的现象,审计要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一是账面工资是否完整,检查在费用、往来等明细账中是否有隐性的工资福利性收入。二是工资发放是否合规,与企业利润是否成正比,是否符合国家工资性法规规定。三是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全部工资性收入是否纳入计税基数,是否足额纳税。四是审计分析高收入体制性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建立垄断超额收益上缴制度和工资增长约束机制。
(五)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情况审查
一是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否贯彻执行,是否符合客观规律,能否促进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自然资源资金的筹集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资金筹集是否合法合规,资金拨付是否到位,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三是检查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性,开发保护是否符合自然资源利用现状,有无破坏浪费、有无流失、有无危害安全、是否及时得到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