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如何精准鉴别、科学评价干部的党性,确保“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落到实处,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赋予组织部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XX省XX市XX县等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初步构建起一套旨在考准考实干部党性的方法论体系。本文旨在总结提炼当前的有益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就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中的党性鉴别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为破解党性“看不见、摸不着、难衡量”的困境,各地积极探索,通过明确标准、创新方法、压实责任,推动党性鉴别从“软指标”向“硬约束”转变,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一)锚定核心内涵,构建党性鉴别的“标尺”
党性鉴别,首在“鉴什么”。各地普遍认识到,必须将抽象的党性要求转化为可观察、可衡量、可检验的具体标准。 一是细化“五看”标准。依据《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提出的“看政治忠诚、看政治定力、看政治担当、看政治能力、看政治自律”的“五看”要求,各地普遍将其作为党性鉴别的核心框架。XX县等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每个“看”细化为若干具体考察点,形成了涵盖20个方面的政治素质考察要点,使党性标准更加清晰具体。
---此处隐藏5030字,下载后查看---
二是建立党性问题干部“回炉”与“再鉴定”机制。对在鉴别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的干部,不能简单“一棍子打死”。应建立“回炉淬炼”机制,通过安排其到党校进行专题培训、派往艰苦地区或关键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等方式,帮助其补齐短板。锻炼期满后,组织专门的“再鉴定”考察,考察合格者可重新获得使用机会,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三是将党性鉴别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不仅在选拔任用时进行党性鉴别,更要将其嵌入干部“选、育、管、用”的全链条。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环节,就要将政治素质考察作为硬性前置条件;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要增加党性教育和政治训练的比重;在日常管理中,要将党性表现作为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形成党性修养常抓不懈的鲜明导向。
(四)健全完善全程监督体系,让鉴别过程“不走样”
一是织密责任倒查的“追责网”。进一步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在党性鉴别环节中,考察组、审核人员、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各自的责任边界和追责情形。一旦出现干部“带病提拔”且事后查明是在党性鉴别环节失察,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公开处理结果。
二是搭建便捷高效的“监督桥”。大力推广“互联网+监督”模式,整合各类举报平台,实现“一码监督”。同时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的受理、核查、反馈闭环机制,规定明确的办理时限,并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保护并激发群众的监督热情,让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 三是推行考察过程的“阳光操作”。除涉及个人隐私和保密信息外,应最大限度地公开党性鉴别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在一定范围内,可尝试对考察结果的非涉密部分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通过透明化,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倒逼考察工作更加严谨、规范、公正,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