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基层党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奖励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5-12 来源:网友投稿

为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交通管理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XX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了由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机制本办法的制定,是对此类协作机制的深化和激励层面的具体落实。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效与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此举借鉴了我县在其他领域,如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等工作中,将考核结果与报酬、奖惩挂钩的成功经验旨在将这一有效模式推广应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这一关键民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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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奖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将根据实施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