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本人认真履行派驻监督专责,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派驻监督的政治属性和政治方向。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根基。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6次,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8次,带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8篇。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精读《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学习“六项纪律”,做到知规知纪、明责。二是做实政治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紧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紧盯降低交通物流成本、发展交通运输领域新质生产力等重点工作,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年列席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85次,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45个议题开展专项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2条,推动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建立重大项目全程监督机制,对年度投资总额达68亿元的12个重点交通项目实施嵌入式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17个。三是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令行禁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32次,向局党组通报工作情况12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落实。建立政治监督联系机制,每季度与驻在单位党组织书记沟通1次,每半年与驻在单位党组织共同研判1次政治生态,形成政治监督工作报告4份。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全年查处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搞变通问题3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确保政令畅通。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助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贯通。年初协助局党组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将责任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督促局党组与下属16个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全系统620名干部职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季度督查制度,全年开展专项督查4次,对发现的制度执行不严格、“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4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推动整改落实。督促局党组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6起,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创新建立“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与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辖区纪委监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全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8次,涉及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发现问题线索23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台账,对年度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240件、审核交通工程招投标项目186个、使用财政资金21.8亿元等重点事项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体现严管厚爱。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8人次,占76.4%;第二种形态17人次,占19.1%;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2.2%;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2.2%。开展提醒谈话156人次,其中对新任职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8人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开展约谈58人次,对信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开展警示谈话12人次,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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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牢记打铁还须自身硬,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是严守纪律规矩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本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严格执行中央⑧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用车等方面坚持勤俭节约、规范有序,全年无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严格规范社交行为,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不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非工作往来,全年主动拒收礼品礼金8次,价值约1.2万元。二是严格约束家属子女管好身边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规定》,严格约束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家庭廉政教育,教育引导配偶、子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决防止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配偶已从原企业辞职,子女均在外地工作,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要求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遵守纪律规矩,全年组织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6次,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约束权力运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双重监督,全年向市纪委监委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32次,向局党组通报工作情况12次。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权力在制度笼子里运行。全年未发生以案谋私、违规违纪办案等问题,未收到针对本人的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治监督的精准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中存在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发现能力还不够强。二是监督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的能力还需加强。三是派驻监督的震慑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查处力度还需加大。
下一步,我将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