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6-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市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总书记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必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要求,以打造学习型、落实型、服务型、创新型、清廉型的“五型机关”为重要抓手,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难题,推动机关党建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为服务保障“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顺利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强化政治统领,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1.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健全完善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的落实机制,确保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必须主动及时向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常态化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同一切违背和损害“两个维护”的言行作斗争,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集中统一领导。

2.持续巩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将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重点围绕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总书记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分专题开展深入研讨。创新学习载体,建强用好“支部书记论坛”、“青年理论学习会”等平台,推动理论学习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延伸、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深化。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检察人员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思路、找方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3.严守意识形态阵地掌握主动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加强对检察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讲座论坛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发展和思想动态,特别是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有效引导,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和支部考核,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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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机关党建,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1.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每年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亲自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各支部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22.优化党建与业务融合考核评价。树立重党建、重融合、重实绩的考核导向,修订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党支部考核细则。在党建考核中,加大服务中心工作、推动业务发展、提升队伍素能等指标的权重;在业务考核、干部考察中,注重了解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探索建立党建与业务联动评价机制,将融合项目的成效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部门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惩等挂钩,推动党建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23.构建“以上率下、系统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检察院机关党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对下级检察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通过政治轮训同步、理论联学同频、经验交流同享、检查调研同促等方式,加强对基层院党建工作的条线指导,提升全市检察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鼓励市院机关党支部与基层院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在业务指导中强化党建引领,在党建交流中促进业务提升。总结推广基层院党建工作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均衡发展、共同提高。

24.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配齐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确保专人专职抓党建。保障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满足教育培训、活动开展、阵地建设等需要。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长廊等实体阵地建设,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关心关爱,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专心致志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定期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理论研究,探索新时代机关党建的特点规律,为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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