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守护农村“舌尖上的安全”——对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调研与思考

更新时间:2026-02 来源:网友投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监管和治理相对薄弱的农村,食品安全更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2025年9月,市政协教科医卫体委员会聚焦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治理,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赴镇安县、柞水县、商州区部分农村学校、养老院卫生院食堂、红白理事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旅游景区食品摊点和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开展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现状与特点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全市在强化宣传教育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在体制机制完善中健全食品安全网络,在加强监管治理中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共同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为契机,利用电子屏、宣传车、AAA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从柞水培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镇安王家坪敬老院等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供餐单位、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点的情况看,基本都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从消费者层面看,购买新鲜食材、索票索证、查看生产日期等逐渐成为消费习惯,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二)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逐步建立健全了食品生产、经营、消费一体化安全防控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逐步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在各镇办都成立了食安办,将镇(办)市场监管所划归属地管理,配置了3名左右的专职工作人员,在各村(社区)配备了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实施“一企一档一事”清单管理,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按风险等级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管理,由县、镇、村三级责任干部分别进行包保,网格化的“人盯人”食品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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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策与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种养、加工、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民生工程,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结合调研情况,就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源头治理,夯实食品安全根基。坚持预防为主和食品安全关口前移,将食品安全监管延伸到供应链最前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风险。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全社会从思想上拧紧食品安全“阀门”。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合理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定统一的种养殖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管住“药瓶子”“肥袋子”,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三是规范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方面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运输和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强化农药残留检测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筑牢食品安全生产的防火墙。

(二)强化法治治理,打造食品安全红线。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不容触碰的底线和高压线,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用法治盾牌打造起无人敢碰的食品安全红线。一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食安队伍,理顺镇(办)食安办职能职责,加强食监员、信息员等监管力量,配备必需的便携、快速检测设备,解决好人员不足、技术薄弱和监管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织牢织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二是加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商超、红白理事会,特别是景区小摊点、小作坊等重点领域食品治理,充分利用AI、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智慧监管和风险预警水平,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领域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快侦、快诉、快判,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守法成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自觉行为。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媒体和公众曝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建议市县(区)财政列支食品安全监管奖励经费,更好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规范经营治理,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将食材加工经营环节作为守护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屏障。一是加强餐饮经营场所环境治理,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养老医疗机构、红白理事会等集体用餐经营单位和对外经营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馆等个体户监管,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食材存储、加工操作流程,强化餐具消毒储存、食品冷冻冷藏保鲜、清洁保洁及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打造无毒无害的生产加工环境,以“硬约束”持续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二是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材购买登记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检验检测和出售登记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明确标注散装食品的主要原料、数量或重量、保质期等重要信息,积极推动商超建立临期食品处理专区,以“软环境”改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农村学校食堂、红白理事会、景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食材商店等加工储存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在餐饮聚集区、小吃摊点等餐饮经营单位深入开展限塑行动和“减油、减盐、减糖”行动,探索在预制菜、网购食品等新业态中推行可视化透明化数字化实时监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健康。(四)完善协同治理,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抓住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调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环环相扣、高效运行的监管闭环。一是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包抓责任,特别是要压实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平台等新业态监管责任,加强责任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形成人人守责、人人负责、联动监管的责任链条。二是积极构建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的智慧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覆盖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全过程的电子追溯系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加快食材食品“一物一码”技术应用,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融合。三是建立司法、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教育等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机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惩戒机制、违法失信企业媒体曝光机制等,推动形成“检查—整改—查处—警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闭环。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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