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明节前全县党员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2423字)

更新时间:2026-04 来源:网友投稿

春风拂面,万物复苏。在2026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召开这次集体廉政谈话会,既是一次节前提醒,更是一次“政治体检”,旨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廉洁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为我们抓实节点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越是重要节日,越要绷紧纪律之弦;越是传统习俗,越要警惕作风变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廉洁过节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确保节日氛围清朗清新。

一、以“思”为先,在追本溯源中筑牢思想堤坝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知决定行为边界。节日腐败往往源于思想上的麻痹和认知上的偏差。我们必须从思想根源入手,深刻认识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是从政治高度审视节日纪律。廉洁过节不是小事小节,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铁规矩、硬杠杠,任何时候都不能破窗。个别干部认为节日期间“人情往来”是常态,送点土特产、收点心意“无伤大雅”,这种错误认识必须坚决纠正。我们要清醒看到,任何一次违规收送,都是对纪律底线的侵蚀;任何一次公款滥用,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必须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是从历史维度感悟清廉基因。清明祭祖,不仅是对血脉的追溯,更是对精神的传承。回望党的百年征程,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诠释了什么是忠诚与干净。方志敏在狱中写下《清贫》,坦言“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焦裕禄临终前要求“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只为继续看着群众治沙。这些光辉典范告诉我们:GCD人的价值不在拥有多少财富,而在于为人民做了多少实事。在这个慎终追远的日子里,我们更应对照先辈,反躬自省:是否坚守了初心?是否辜负了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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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行”为本,在知行合一中彰显担当作为

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廉政谈话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扛起责任、主动作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做到早提醒、早预防。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违纪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释放从严信号。县纪委监委要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设立节日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饭店酒店、旅游景区、公墓陵园等场所,关注异常消费记录、公车行驶轨迹、发票开具情况等关键线索。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三是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时代新风。廉洁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依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载体,规范民间祭祀行为,遏制攀比之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诵读红色家书,增强仪式感和教育性。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孝亲敬老、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让清廉文化浸润人心、化风成俗。

同志们,清明时节天地清,党员干部志更明。让我们在缅怀中汲取力量,在警醒中砥砺前行,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清廉之心过清明之节,以实干之姿担时代之责。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清明节过得更有温度、更有深度、更有清度,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