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重要论述,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和自身分管工作实际,我对“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一根本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巩固。作为一名县纪委副书记,分管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信访举报等工作,深感责任重大。这些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尤其需要在正确政绩观指引下,精准履职、担当作为。下面,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问题。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正确的政绩观绝非简单地追求查办案件的数量、信访件的办结率,而是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远的战略眼光、更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终服务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净化地方政治生态。
(一)必须坚持政治效果为首,深刻领悟政绩观的政治属性。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必须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正确的政绩观,根本在于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有利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具体到分管领域,案件审理工作要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就是最重要的政治政绩。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要通过对问题线索、审查调查过程的全流程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保障党的纪律检查权和国家监察权正确行使,这本身就是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直接体现。信访工作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精准甄别、有效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这直接关联着党在基层的执政形象。
(二)必须坚持纪法效果为基,牢牢把握政绩观的法治内核。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绩的取得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尊崇与恪守上。在案件审理中,必须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经得起复议复查和历史检验。在案件监督管理中,必须强化对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安全等的监督,坚决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确保纪检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在信访举报处理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则程序办理,既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防止诬告陷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本身就是最扎实、最过硬的政绩。
---此处隐藏4095字,下载后查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靠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形象来保障。作为分管领导,必须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并抓好分管部门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一)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立场坚定的明白人。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处理信访时,首先从政治高度审视,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正确政绩观在内心深处扎根。
(二)提升依规依纪依法的履职本领,做业务精通的实干家。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必须有过硬的本领。要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同志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案件审理、监督管理、信访举报等业务知识和工作规则。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一线了解实情,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扬“工匠精神”,在细节上下功夫,力求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案件都做到精致、细致、极致。以扎实的专业素养保障工作质量,创造出实实在在的、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业绩。
(三)恪守清正廉洁的纪律底线,做作风过硬的打铁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各项禁令和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风建设。在分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和优良作风,带动分管部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保障。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将以此次学习研讨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认识,自觉躬身实践,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分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