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2018年度XX区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XX区纪委改进考核方式,以日常监督检查为主,结合我区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明确了本年度考核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特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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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做到有信访接待簿、报表及时。信访件处理要有领导批示,有调查取证材料,有调查报告,有处理意见,有案卷,得5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5分)

4、坚持以案治本,开展警示教育情况。本单位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案件中汲取教训,未落实到位的,每起扣1分。(5分)

5、开展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干部培训、党组学习必修课,把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自查自纠作为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5分)

(五)否定事项

党政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留党察看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为不达标;班子其他成员因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每人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