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中国各地招商引资的“营商环境提升年”。近日,深圳正式印发了《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引发了各地的高度热议。该措施对标新加坡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参照,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6方面,提出20大改革措施、126个政策点,着力在服务效率、管理规范、市场活力、综合成本方面,率先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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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战略部署,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要把营商环境改革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抓紧抓细抓实。各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本措施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所承担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工作进展及任务落实情况。加强营商环境的跟踪研究,每半年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照国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建立我市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纳入绩效考核。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创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