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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竹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强化“党政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扶贫工作机制,精准实施“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全面推进扶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扶持到村到户、责任到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和第三方评估。“教育资助一批”工作经验、李家乡大湾村 “造血式”扶贫经验分别获得省委书记王东明、高院王海萍院长高度肯定。“脱贫攻坚评赛会”做法得到市委书记包惠等市领导的褒奖批示,要求在全市推广学习,并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推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帮扶机制。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县委、政府统一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抓总,17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对所牵头的事项负总责,相关责任单位主动配合、各司其职。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将脱贫攻坚纳入“头号工程”,制作脱贫攻坚作战图,挂图作战,狠抓落实。完善“五个一”帮扶机制,形成县、乡镇(街道)、部门、村“四级”班子推动精准脱贫的工作格局。成立考核协调组和考核验收组,具体负责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二、强化精准识别,健全退出机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村级核实、乡镇审核、农户确认、两公示一公告”流程,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数据,及时录入数据库,创新建立“红黄蓝”三色脱贫预警机制,对脱贫状态进行分类公示、动态管理。经验做法被省委督查室通报肯定。县委、政府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建立贫困对象退出“三验收一评估”制度,即乡镇(街道)自查验收、牵头部门行业验收、县级帮扶部门对标验收、域外机构第三方评估,实现政策知晓率、矛盾化解率、按期脱贫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均达100%。
三、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问责机制。县委、县政府印发《大竹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县纪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133+1”专项整治,紧盯扶贫资金监管、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检查、综合督查、执纪监督等方式,全方位布设监督探头,确保扶贫领域安全廉洁。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年来提醒谈话X人,诫勉谈话X人,立案查处X件X人,党纪政纪处理X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