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逻辑必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辉煌成就,充分说明了中国道路对于其他国家的发展实践而言,具有非常深层的世界历史意义,它打破了西方道路是“唯一正确”“普世适用”的神话,也破除了人们对西方民主的迷信。历史证明,并不存在唯一形式的政治民主,各个国家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合适的民主政治制度。这就是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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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断凝聚力量。中国建立和运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的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制度之优越性,之所以能够实现“良政”和“善治”,根源在于我们党和国家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激发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积极性。正如***所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要凝聚“全国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参见《***谈治国理政》,第40页)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投身贡献,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不可能取得如此辉煌成绩。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着法制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保障和基本内容。民主与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两大基本目标。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没有民主,法治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法治,民主便失去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6页)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科学高效的民主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最大的制度优势。邓小平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12页)民主集中制既能保证统一领导,又能充分凝聚各级领导以及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指出,“众人拾柴火焰高”,民主集中制是“一套比较有效的工作机制,大家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参见《***谈治国理政》,第410页)民主集中制还决定了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给予地方以适当的自主权;既保证上级令行禁止,又充分发挥下级、群众的积极性。
中国道路的成功充分说明,并不存在政治制度的普世模式,更不存在所谓西方民主模式的普适性,而是每个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历史背景、经济发展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立足于中国国情、符合实际的伟大创造。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