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17年11月6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东安县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2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东安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组织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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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安县委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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