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深化学习,思想认识到位。局党委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对照反思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存在问题,着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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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城乡建设长效发展
一是树立政治自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牢记政治使命,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整改。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进行中的,全力以赴抓到底,一心一意求实效;对整改过程中新发现的,立行立改,绝不放置、积压。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加强思想转变,以整改成果推动城乡建设事业新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城乡建设事业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以整改促工作、以创新促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成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赢得群众满意的过程,成为推动城乡建设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健康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6-66998020;邮政信箱: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6号建设大厦669房间,邮编:221018);电子邮箱:xzjs62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