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8日至10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新田县进行了集中巡察。2018年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新田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巡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46项问题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唐军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秦山成,县委副书记易先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涛,县政协主席王佑生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在县委巡察办,负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日常工作,整改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县委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在严明纪律和规矩倒逼责任落实的同时,制定《新田县脱贫攻坚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干事创业,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弘扬敢于担当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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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田县委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