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编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考

更新时间:2023-12 来源:网友投稿

积极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是体现政治责任担当,又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要求的表现。今年3月以来,县委编办重点针对机构编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加强情况梳理和问题分析,并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一些思考。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农村劳动力情况

我县农村劳动力暨转移就业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力总量逐年减少。近5年来,全县总人口数逐年减少,且由于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新增劳动力总数少于年满60周岁人员退出劳动力总数;二是转移就业规模基本保持稳定。近五年,我县农村劳动力常年转移就业人数均保持在50万以上,且无明显增减,转移就业仍是农村劳动力获得收入的第一选择;三是各乡镇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转移就业人数/劳动力总数)整体差异不大。大部分乡镇转移就业率基本都在60%—70%之间波动。其中北路各乡镇转移就业率较其他乡镇为高,转移就业率在70%以上。

从相关数据来看,20XX—20XX年返乡创业创办项目及创业人数波动不大,20XX年返乡创业人数有明显增加。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近年来我县推行以麦冬、藤椒、生猪三大特色产业和粮油、蔬菜两大基础产业为主导的“3+2”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县涌现出了众多返乡农民工创建的藤椒、生猪、麦冬等专合社、家庭农场;二是因经济形势、环保督查等因素,很多原在外从事建筑等行业人员返乡创业,从事农业产业项目;三是我县自20XX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且20XX年我县又被列为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受政策利好因素吸引,返乡创业人员有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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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拓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吸引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进一步放宽农村创业经营主体的工商注册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集群注册。对农民工等人员申办新兴行业的,按照“法无禁止即合法”的原则予以注册,放活市场。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落实优惠和补贴政策。

(三)建立县乡村三级人才体系。一是以80后和90后的大学生村干部、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电商人才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等单位负责人或者骨干成员、“土专家、田秀才”为重点,定期收集其基本情况、职业状况、现实表现等信息,从中确定优秀青年人才并列入县乡村后备干部库,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二是鼓励本土退居二线的老领导、老干部回乡作为乡贤,培育返乡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创业大学生等人员为主的新乡贤群体。

(四)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巩固乡村教育、卫生等乡村事业基础。一是落实教职工资源均衡配置和结构优化,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考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尤其是边远贫困乡村学校等特殊实际,在教师编制配备上予以倾斜。二是通过探索岗编分离、跨校走教等形式破解个别乡村学校教师紧缺的矛盾,保障乡村学校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三是探索乡镇卫生院带村卫生计生服务站(室)的形式,利用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乡村医生服务“定项目、定内容、定标准、定要求”,鼓励村民与乡村医生之间实行签约服务,定点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有效缓解乡村卫生院的人员编制压力。

(五)充分发挥群团机关作用,建设乡村文化阵地。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发挥群团组织的牵头作用,通过县级部门、乡镇机关与学校共建等形式组织乡村学校少年宫、文化站建设,并发挥单位人才、技术优势,组织委派志愿者利用节假日或其他时间兼任少年宫辅导员和文化站工作人员,打造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活动阵地。

(六)探索试点,创新乡镇发展形式。一是大力探索经济发达镇和特色小镇。重点突出试点镇发展特色,避免定位过于宽泛、发展千篇一律。在试点镇的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设置上,由省、市明确有关分类设置的指导性意见以及有利于试点镇自行根据工作需要探索实践的支持性意见。加大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试点镇开展权力承接下放工作,保证下放的权力符合试点镇区域特点、产业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二是开展跨区域的综合改革区试点。拓展经济发达镇和特色小镇的延伸规划布局,强化区域辐射带动。明确各类乡镇发展定位,合理进行产业功能分区,加强规划引领,实施区域协同发展,打破行政区域限制,跨区域规划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形成规模效益、上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