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根据集训安排,今天由我同大家就入党志愿书丢失及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过期问题处理的参考办法进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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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搞好军队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的通知》,今后转业、退役人员转接组织关系都将依托系统完成,将以往“一信”转接模式变为“一信+一包”。下步中组部将利用全国党员管理“大系统”进行党员身份查证。比如,转业、复原人员组织关系转接将会出现两条线路。一条是“内线”,即每年年底进行年度党内实力统计时,逐级汇总上报到中央军委;一条是“外线”,即离队人员持军队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个人数据包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地方组织部门,地方组织部门接收数据包后逐级汇总上报至中组部。以后每年,中组部将发函至军委政治工作部,核对当年地方接收的转业、复原党员信息,如有出入,则界定为“党员身份存疑”,需军队逐级说明原因,对身份进行进一步的甄别。(使用内线外线核对,部队每转出一个党员,地方就要相应接收一个党员,从技术上杜绝了党员身份造假的可能)
下面我们一起学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的补办方法。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要妥善保管好。一旦丢失,党员要立即向党组织(党员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属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开出介绍信的单位予以补转。为防止冒名顶替,补转单位应立即通知接转单位,宣布原介绍信作废。接转单位的党组织在接转组织关系时,对介绍信应认真进行审核,确认无疑后再办理接转手续。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对不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丢失介绍信情况,又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6个月以上),应视为自行脱党,其责任由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自负。
最后我们一起学习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的处理办法。
党员工作调动后,要及时转移本人的党员组织关系。也就是说,当开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党员本人要在介绍信上规定的期限内到新的单位报到,并向党组织接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规定到指定单位报到的党员,党组织应严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并督促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参加新到单位的党的组织生活,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