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四五”期间,民政工作将以“三个聚焦”为主线,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现就民政领域“十四五”规划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脱贫解困兜底保障安全网
整合优化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巩固拓展脱贫解困工作成果,进一步构建“功能完善、统筹衔接、务实管用、兜底有力”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把“最后一道防线”筑牢筑实。一是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在区级层面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推动救助审批权力进一步向街道、社区(村)下放。二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提升救助实效。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三是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精细化工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积极构建核对数据分析体系,对核对过程中的大量数据,加强大数据分析,为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政策提供有力支持。对数据分析监测到的贫困边缘户及时进行干预救助,防止致贫、返贫。同时,依托数据平台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和骗取社会救助金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核对黑名单。
二、深入推进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引导扩大社会参与,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全面实现以社区为依托、居家养老为主体、机构养老为补充、公办养老为托底保障,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省、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1)》要求,加快养老服务设施打造步伐。在社区居家养老上,全面落实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支持专业养老组织以“公建民营”形式连锁化规模化托管运营养老设施,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农村养老上,加强对互助养老设施的服务管理,推动建立政府扶得起、老年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模式。力争2021年底前养老设施覆盖xxx%城市社区;2022年底实现养老服务全面提升。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要求,完善政策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培育充满活力、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加大资金、土地、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扶持力度,重点向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养老倾斜,使家庭养老、互助性养老模式进一步普及。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福利院改造提升工程。根据《xx省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建设一所床位在xxx-xxx张之间的护理型养老院,并配齐补全医疗护理和康复护理设备,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xx%以上。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快标准推广应用,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工作。健全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留守老年人查访关爱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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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惠民便民为导向,推进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建设,促进绿色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专业社会服务。一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全面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实绿色殡葬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升级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满足我区农村居民骨灰存放和待拆迁老坟骨灰迁移存放需求。“十四五”末,力争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公益性公墓能够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惠民殡葬政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做好建国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健全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优化主动发现、联合巡查、转介服务机制,建立一体化快速响应机制。继续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减少外出流浪现象。四是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建立健全困难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救助、家庭监护、关爱服务及成年后的就业创业等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府向第三方购买儿童福利服务,动员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帮助青少年儿童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