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5日起,全县已进入汛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防汛抗旱暨河长制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上级精神,科学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确保平安度汛。下面,就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和河长制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关于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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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绩值得肯定。坚持常态化巡河。县级河(湖)长巡河累计达446次,乡级河(湖)长巡河累计3888次,村级河(湖)长巡河累计1.5万余次,各级河(湖)长基本达到了巡河频次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违章建筑1000余平方米,清除临时非法畜禽养殖13处、阻水树木10855株、生活垃圾4298立方米、废弃物2000余立方米。对全县45个规模(30m3/d)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部建档,并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全县33条河流及162座大中小型水库进行了排查,累计查出涉河乱占、乱建问题6项,全部整改到位。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组织公安、水利、交通等部门和属地乡镇执法队伍,对鲇鱼山水库范围内的所有采砂船、水上餐厅、网箱养鱼、无证游船、钓鱼排等全部予以取缔,对灌河河道管理规定范围内的所有违规建筑予以拆除,取缔了周边非法养殖企业,累计清理畜禽养殖场43处,废弃船舶73艘,网箱、围网1100个,机具设施80处。加大明察暗访交办问题整改力度。2018年以来,根据省、市、县暗访督导和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其中市级暗访交办101个问题、县级暗访发现290个问题,县委巡察办专项巡察交办178个问题,县河长办及时下发督办函70余份,各乡镇(处)高度重视,对照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
二是问题不容忽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依然要清醒的看到,在省、市明察暗访以及县河长办督导验收中发现,各乡镇(处)在落实河湖监管上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河长制工作没有彻底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二是清河行动不彻底,河道内倾倒垃圾时有发生;三是“四乱”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出现新的“四乱”问题;四是盗采河砂行为屡禁不止;五是部分河长助理单位和乡镇对河长制工作不重视,信息报送不及时。以上问题的存在,说明一些乡镇和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是典型的眼中无“活”。针对这些问题,各乡镇(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补齐工作短板,以问题促进整改,以整改推动工作,并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责任必须压实。推进河长制,核心是责任,关键是落实。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各部门要协同发力,认真落实河长责任,扎实做好管水治水各项工作,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全县要形成“县级河长统筹引领、乡级河长落实推进、村级河长常态监管”的河长治河格局。县级河长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助县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各乡镇(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河流的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县河长办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对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及时予以明确。从前期的工作情况看,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甚至是单位内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屡见不鲜,从而导致一些工作停滞不前。今年是河长制抓落实、见成效的一年,省、市对河长制工作督导力度越来越大,明察暗访越来越频繁,水利部成立了近千人的暗访组,省水利厅成立了近百人的暗访组,市河长办成立了4个暗访组,实行常态化巡查暗访。我们应看到失责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比如去年淮河罗山段滥采河砂屡禁不止问题处理了一大批人,其中有5名乡级河长被处分,7名村级河长被问责,有的干部没有直接参与采砂,为什么也被问责了?因为你是河长或是责任主体,你负责的河段出了问题,你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被问责理所应当。我们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以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责任感促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四是措施必须强化。要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维系河湖生态环境,确保到2019年底,全县基本消除黑臭河、垃圾河,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出境水质保持或高于Ⅲ类水体标准。这是今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要点会上已印发给大家,大家要按照要求,聚焦工作目标,找准切入点,瞄准薄弱点,抓住关键点,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精准施策、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全县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一要持续开展河流清洁行动和“清四乱”行动。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继续在全县所有水域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确保全县水域无垃圾杂物堆放、无黑臭水体、无污水汇入。二要强力推进河砂麻砂整治行动。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为抓手,始终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落实“人防+技防”“河长+警长”监管体系,对非法采砂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盗采人员的嚣张气焰,从根本上解决河道、山地范围内非法盗采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汛期行洪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要严格按照《商城县关于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各属地派出所对该辖区内采砂管理和治安管理职责,实行“河长+警长”(各涉砂乡镇(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属地派出所所长)的长效管理体系。加大排查力度,对乡镇(处)所属河道内出现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第二,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县环境攻坚办抽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的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组,由王强同志兼任组长。有关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管重罚,达到办好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县交通执法局、交警大队要加强路面执法和监控,充分利用无人超载监控检测站、路卡、路面监控等设施,严厉查处违法车辆,依法上限处理、顶格处罚,并移交联合执法组深挖源头,确保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第三,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的管理体系。目前,城投集团管理的砂场共安装了27个监控摄像头,灌河河道的监控摄像头有15个,视频监控中心平台于4月18日接入县水利局河道采砂管理站监控大屏。城投公司要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有序、规范”的原则开采河砂。执法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在关键河段、路口处增设37个监控摄像头,实现技防“无死角”,从源头上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雷霆打击。第四,进一步完善落实奖惩追责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司法局要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奖励制度,并充分发挥好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县纪委、扫黑办要深挖公职人员参与河砂、麻砂采挖倒卖以及村组干部私下勾结非法盈利的问题线索,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如发现属地政府辖区内出现偷采行为,不报、瞒报、虚报或未到场禁止的,要对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和行政处分。三要大力开展河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维护河湖健康。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形势,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在治水治河治湖中的主导作用,继续坚持各级河长常态巡河,跟踪推进河湖管护范围划界确权,助推“四水同治”、水污染防治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城建设提质、森林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