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新形势,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衢州市纪委结合实际,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以最坚决、最认真、最老实的态度,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根。

  锁定“一个目标”,着力构建“三不腐”有效机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战略目标。衢州市各级纪委牢牢锁定这一目标,一方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办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另一方面紧紧围绕资金、资产、资源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督促财政、国资、审计等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扎实扎密制度笼子,加强源头防控。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探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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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三项职责”,切实转变监督执纪理念和方式。纪委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坚持挺纪在前,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接到问题反映及时找本人核实,函询提醒和谈话诫勉;深化派驻改革,落实派驻监督全覆盖,突出强调派驻工作“八个必须”要求,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探索建立立项监督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监督难和难监督问题,形成了具有衢州特色的监督执纪新模式。

  践行“四种形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创新实践,是从高压严惩到常态严管的具体举措。在“四种形态”中,我们既紧紧扭住“常态”不放,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又认真践行“后三种形态”,一方面正确把握“大多数”,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另一方面坚决惩处“少数”和“极极少数”,严格对照“六大纪律”要求,该立案审查的严格审查,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通过“四轮驱动”“打组合拳”,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执行“五类标准”,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处置。问题线索是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基础。实践中,我们做到“三个严”。一是严谨处置。健全问题线索排查会诊制度,对每件问题线索都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妥善处置。二是严格督办。强化对线索处置的监督,一些重点线索办理结果由纪委书记亲自审定。出台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加大对谈话函询类的再核查再监督。三是严肃纪律。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保密纪律、审查纪律、安全纪律,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泄露案情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严明“六大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六大纪律”既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我们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学习宣传,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分层面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哪些底线不能越,哪些红线不能碰;一手抓贯彻落实,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在抓好日常监督执纪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和市区城郊接合部重点村巡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纪律保障。